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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出清面临多重阻滞 老僵尸靠政策拿补贴欲变吸血鬼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7 10:02    点击量:273    

    靠政策拿补贴 “老僵尸”欲变“吸血鬼”

    产能有效出清面临多重阻滞 

    处置僵尸企业是去产能的关键点,也是难点和风险点。记者近期在多地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对清理僵尸企业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困惑,加之这一工作涉及国有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债务清理等庞杂难题,在谁是“僵尸”、先出清谁等方面还存在标准不够清晰、各自盘算退路等问题,很有可能阻滞产能有效出清。业内相关人士及部分专家认为,应在具体的工作推进过程中,进一步界定僵尸企业标准,理顺产能出清路径,完善退出机制,明晰各方职责。

    谁是“僵尸”?界定不清晰认知存混乱

    记者调研发现,虽然各地积极展开清理僵尸企业的摸底排查、目标确定等工作,但在工作的第一步,即界定谁是“僵尸”就面临难题。各方对僵尸企业的标准界定尚未统一,可能影响僵尸企业的认定及退出效率。

    首先,如何“划线”?“没个精确的区分,基层要认定很难啊!”西部某资源型城市工信委负责人说。多地基层干部提及,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对处置僵尸企业主要是提出了描述性概念和一般性原则,各方对僵尸企业的认知尚未完全明确和统一,有待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厘清。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目前统计上报的多是当地困难企业,有些地方主要还是民营企业。这些企业中既有生产经营困难、濒临破产的,也有部分是有营业执照但无资金、无场地、无机构的“三无”企业。

    “国家有一个困难企业的认定标准,但困难企业不等于僵尸企业,不能套用。”贵州一家矿业集团的负责人说。西部某省发改委一位负责人也表示,该省有各类特困工业企业100多户,基本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但要界定谁是“僵尸”,仅凭生产状态还难以判断。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特困企业也明确否认自己是僵尸企业。

    在已经出台相关方案的省份,对僵尸企业的认定也有差别。如广东、江苏等省将关停企业、特困企业都纳入了僵尸企业的处置范围,而在一些资源大省,特困企业涵盖当地主要支柱型企业,并承担整片区域的“办社会”职能,很难作为僵尸企业直接进行处置。

    部分地方干部还提出,当地按国家规定的落后产能已基本淘汰完毕,今后的去产能工作亟待明确新的、恰当的界定标准。

    此外,谁来认定?部分地方反映,目前发改委、工信、国资委、财政等多个部门对僵尸企业的调查范围不同、口径标准不一致,容易造成混乱。西部某省发改委有关人士说,当地在僵尸企业调查中,各部门从各自工作角度进行不同的摸底,难以形成全貌。如,发改委主要看企业产能过剩情况,工信委主要看企业效益情况,财税部门主要看欠税情况,金融机构则在统计企业的呆坏账情况,国资委则注重考核企业班子,各司其职。

    “僵尸是厂子自己认定?还是政府?还是财政部门?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一些企业界人士也表示困惑。

    记者调研了解到,部分地方在僵尸企业摸底中,采取企业和地方自主上报的形式。一些业内人士担心,若无清晰标准,地方出于保就业、保稳定、保总量考虑,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难以主动有效退出。

       先出清谁?防“老僵尸”变“吸血鬼”

    在一些地方,由于停产或半停产、陷入困境的企业较多,类型复杂,即便僵尸企业标准明晰,也将面临“先出清谁”的问题,其中“死扛”、“求稳”等状态值得关注,并且还需防范已出局的“老僵尸”首先起身“反咬一口”。

    其一,扛到别人先死,等着国家支持。记者在甘肃、贵州、辽宁等地了解到,目前特困企业以能源原材料中的钢铁、煤炭、有色、建材等老国企居多,僵尸企业多在此间,但一些企业还抱着整体产能减少、自己扛过去就能“峰回路转”的心态。而不少地方采取的稳岗补贴、电费专项补助等“输血”措施,虽然有合理出发点,但往往也正是面向这些企业。

    甘肃某地的一家特困企业正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企业有800多名员工,负债5.1亿元,贷款2亿元,应付账款1.8亿元,拖欠职工工资、“五险一金”及职工借款0.9亿元。“现在已经入不敷出,欠款收不回几个月就转不动了。”该集团一位负责人说,现在就希望能借助国家政策解决掉债务和部分职工安置问题,在此基础上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实现转型升级。

    其二,先稳定后处置,挑战多、处置缓。记者了解到,为了防止停产企业职工闹事,一些地方给相关企业负责人下了死命令,绝对不允许职工“上街”,尤其是在龙煤集团事件后,各个地方更是严防死守,宁可慢一点,也要稳一点。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也称,有些地方政府出于社会稳定考虑,钢铁企业成了僵尸企业,仍然要求生产,退不出去。

    除了债务、员工安置等直接难点,在一些地方,尤其是资源大省,由于当地产业链耦合、产品互为原料,一家出清则一串企业停产,部分地方干部认为,完全出清这些企业,几乎是“不可能”。

    其三,警惕“老僵尸”变身“吸血鬼”。在一些地方,记者注意到,一些开发区企业大量停产,有些企业从建成之日起既无产能,也无职工,只有厂房设备,有的连工商年检都停止了,实际上已经注销成了非法企业。

    一些学者和干部担心,这样的“老僵尸”,极有可能成为一些地方的“首选”,既可以“凑数”,又借机套取国家补贴,使“清僵尸”变成“救僵尸”。“很多僵尸企业可以通过市场力量自然淘汰,但现在一些僵尸式企业又‘醒’了,又想着傍政策大树了。”东北某省发改委一位副主任说。

    明晰标准及职责理顺出清路径

    针对上述问题,部分地方干部、企业界人士和专家建议,进一步明晰处置僵尸企业的相关标准和配套机制,细化地方和部门职责,理顺出清路径,推动清理僵尸企业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是精准识别,助力有效出清。尽快制订出台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处置僵尸企业指导意见,认真开展细致量化的调查研究,科学界定标准,“全国一盘棋”加以推进,既为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债务、整合重组等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也避免整体去产能工作出现“一些已经很先进的地方还要压减,最需要压减的地方却压不下去”的现象。

    二是分类推进,防范资金错配。部分专家建议,对僵尸企业按形成途径、“僵尸化”程度等加以区分并分类推进。具备条件的,先采取剥离、重组等方式解决;不具备条件的,可先采取托管、资产置换等方式集中管理,等时机成熟后再解决。同时,对享受国家相关补贴的僵尸企业设置“入围门槛”,明确哪些可以享受,哪些不能享受。

    三是联动推进,加强监督考核。由于涉及部门众多,应推动地方进一步明确处置僵尸企业的责任主体,建立联动推进机制。如江苏省提出,将省政府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协调小组调整为省化解产能过剩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同时,宜对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设定专项考核指标,对未按规定停止僵尸企业补贴、取消各种形式保护的地方,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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