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名下蹊跷冒出3公司 父母因此丢低保(图)
文章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7 10:53 点击量:298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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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蓉向记者展示三家公司的信息、身份证遗失证明等资料。
身份证丢失
2014年7月9日,李小蓉的身份证丢后,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为其开出身份证遗失证明。
工商信息显示
“李小蓉”名下现拥有三家公司,注册资金均为200万元。
现实生活情况
李小蓉的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之前父母双双靠低保,现已被取消。
如何证明没钱
1、向法院起诉冒名公司,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2、证明公司在注册时提供的材料中“李小蓉”的签名,不是李小蓉自己亲自签的。
月收入2000元左右,父母双双靠低保的李小蓉,却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家公司的法人,两家公司的监事。近日,因自己“注册”3家公司的事浮出水面,让父母丢掉了低保。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李小蓉恍然,2014年,她把自己的身份证弄丢了,急于证明自己身份被他人冒用帮父母办回低保的李小蓉,却被告知,需要做一个笔迹鉴定,但上千元的鉴定费用让原本家境贫寒的她很不甘心。
当事人:被“开”公司 父母的低保也被取消
34岁的李小蓉在龙泉一家宠物医院上班,月收入2000元左右。在5月20号那天,她突然接到了在金堂农村的父亲打来的电话,“你用200万元去注册了公司,我们怎么不知道。”
“爸,到底什么事?”李小蓉不明白。父亲这才说道,社区工作人员通知,从6月份起,他和老伴的低保取消了,原因是查到女儿李小蓉注册了3家公司,注册资金均为200万元。
“父母一直是靠每月500元的低保生活,我的工资也只够养自己的小家,怎么有钱去注册公司?”李小蓉说。其实,就连当初打电话通知其父亲的社区主任也不相信,李小蓉家会有这样的事。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李小蓉恍然,2014年7月9日,她的皮包在原来的单位宿舍被盗,身份证也跟着丢了。她怀疑,别人冒用了自己的身份去注册公司。
昨日,她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身份证丢失当天,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为其开出的身份证遗失证明。身份证丢失的第二天,她就补办了新的身份证,身份地址也从金牛区迁到了金堂县。
在接到父亲电话当天,李小蓉找到了龙泉警方,被告知要到工商部门查询,在龙泉驿区工商局,工作人员通过其身份信息,查出了3家由自己注册的公司时,随后她在成都市工商局,拿到了三家公司的注册信息。
成都商报记者在她拿出的资料中发现,她不仅是成都市西邦嘉华建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同时是成都市三和吉田建材有限公司和成都东泰安建材有限公司的执行监事。三家公司的注册时间都在2014年7月9日之后,注册资金均为200万元。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根据成都市工商局提供的企业信息查询通知单,找到了三家公司注明的地址,但记者在现场并没有发现三家公司的招牌,通知单上的地址也是由另外的机构在使用。
工商部门:
若查实公司为冒名
将撤销企业登记
在成都市工商局,一位注册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登记注册时,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前往的情况下,委托人可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进行登记注册。“企业登记注册工商部门只负责形式审查,没有办法核实身份证的真伪,以及委托书是否为伪造。
成都市工商局同时称,这种被“开”公司的情况,李小蓉可以向法院起诉该公司,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另一种是向工商部门举报,可委托有资质的司法机构对申请注册公司材料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将鉴定报告提交成都市工商部门,工商局将进行调查取证,一旦查实公司为冒名登记,将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作出撤销企业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
律师说法
字迹鉴定费用由冒用者承担
在拿到三家公司信息的当日,李小蓉便在工商局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到了蓉城司法鉴定中心,她得到的答复是,鉴定一个笔迹,需要1200元的费用。根据注册资料上的笔迹个数算下来,要证明自己“没钱”,少说要先花费上千元钱。“明明自己就是受害者,现在还要自己出钱为自己证明。”李小蓉称,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对公司注册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保障申报人信息的准确性。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马铃律师说,向工商部门举报,通过做字迹鉴定取证,工商部门对冒用身份的公司进行查处之后,字迹鉴定的费用应由冒用者承担。若工商部门不受理投诉者的举报,可通过法律途径,对工商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而取证的费用应由败诉一方承担。
成都商报记者 逯望一 实习生 赵方 摄影记者 陶轲
原标题:名下蹊跷冒出3公司 父母因此丢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