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06:41:03
首页 国际 港澳台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一带一路
当前位置:首页 > 各地报道

陕西将降三项社保费率 失业保险费率成全国最低
文章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9 14:10    点击量:451    

  记者5月18日从陕西省人社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从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阶段性降低全省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费率,预计可降低企业成本约32.5亿元。缴费费率降低后,并不会影响个人参保的待遇。

  失业保险:降费后保险费率为全国最低

  全省统一将失业保险费率由国家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

  据了解,降费后,陕西省失业保险费率为全国最低。

  工伤保险:根据基金结余情况调整

  各地在继续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通知》规定费率的基础上,根据2015年底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再进行分类调整:

  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5个月及以上的统筹地区,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30%。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5个月以下的统筹地区,按照国家和我省浮动费率政策执行。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中铁一局集团、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西延铁路公司等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行业,其工伤保险费率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按上述规定审核批复后执行。

  生育保险:降费后,生二孩不受影响

  各地要继续严格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规定费率。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须将费率调整到0.5%以内,并在此基础上下浮50%。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据陕西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费率降低后,生育二孩与一孩享受相同的生育保险待遇。

  企业现场算账 降费率两年失业保险就少缴近2亿元

  据了解,陕西省从2014年7月1日起,已率先在全国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降低一半,2016年6月30日即将执行到期。该项惠民政策实施以来,共降低企业成本38.8亿元。此次阶段性降低全省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保费率,预计可降低企业成本约32.5亿元。

  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费率,到底为企业省了多少钱?两家受益企业给记者现场算了一下账。

  西安铁路局一共有职工约92000人,一年的工资总额在70亿元左右。自2014年陕西省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后,西安铁路局两年来仅失业保险费一项,就少缴近2亿元。这次下调后,预计还能再少缴5000万元。

  陕西省电力公司有职工23000余人,2014年陕西省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后,失业、工伤保险少缴约1.2亿元,此次下调后预计能再降低企业成本约8000万元。(记者 鄢山宇)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