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共有产权房建设导则出台 中心城区套型上限提至100平方米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4 11:12 点击量:348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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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三孩”政策落地和居家养老需求增加 新版共有产权房建设导则出台
中心城区套型上限提至100平方米
市住建委、市规自委昨天联合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2021年版)》,对2017年发布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进行了11项修订。对中心城区的共有产权房面积标准,2021版《导则》不再“一刀切”,18层以上的住宅楼套型总建筑面积上限提至100平方米。
中心城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
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和居家养老需求的增加,一部分家庭的规模和结构也发生变化,2021版《导则》随之对共有产权房面积标准作出调整,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
2021版《导则》提出,中心城区新建项目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18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18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严格限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相比修订前的版本,新导则对于中心城区共有产权房不再“一刀切”地限定在90平方米内,而是划分出18层(含)以下和18层以上两种情况,且套型总建筑面积上限适度提高。参与此次修订工作的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钱嘉宏解释,由于防火、疏散等安全性要求,不同层数住宅楼的核心筒面积不同,也就是楼层公摊面积不同,18层以上的住宅楼楼层公摊面积要大一些。“考虑到上述要求和设计规范等因素,最终确定中心城区共有产权房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
同时,2021版《导则》倡导主体结构大空间布置,通过轻质隔墙系统、家具设备设施等灵活划分套内功能空间,实现住宅使用的可变性,并在房屋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后期改造条件预留的情况。
建议灵活设置图书馆健身房
2021版《导则》对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出了“因地制宜”的设计理念,更注重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从实际出发确定配套业态。
对于青年人青睐的图书馆和健身房,2021版《导则》提出鼓励在规划社区文化设施和室内体育设施配套指标内,因地制宜设置图书馆、健身房等公共交流、学习、健身等场所,按照不小于100平方米规模配置,与项目周边服务设施共同形成丰富的生活场景。对于更多服务于儿童和老人的室外活动设施,2021版《导则》提出应满足老人、儿童安全使用需要,宜设置在向阳避风处。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也需充分考虑居民使用便利性和小区管理要求。
“关于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细节要求,将成为共有产权房设计方案评审的重点审查内容之一。”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项目选址应促进职住平衡
2017年9月至今,本市已有超30个共有产权房项目、约4.6万套房源建成并投用。随着交付项目增多,住户对共有产权房质量越来越关注。
2021版《导则》新增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共有产权房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治理工程质量通病,夯实共有产权房建设质量,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此外,共有产权房项目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首都城市功能分布和区域产业布局,结合各区申购家庭有效需求情况进行选址,且应优先选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条件齐全的区域,并与公交系统或轨道交通网络紧密衔接,以促进职住平衡。
据了解,自发布之日起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共有产权房项目,将按2021版《导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