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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再融资、重组审核规则开始征求意见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2 10:19    点击量:263    

  1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就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截图

  以上规则主要对四方面内容作出规定:

  一是落实试点注册制相关要求。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压实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贯彻公开透明审核理念。将审核流程、审核结果等关键节点信息、交易所问询等审核意见全面向市场公开。规定各项审核工作时限,重组上市审核最长不超过3个月,其他审核事项最长不超过2个月,明确市场预期。

  三是明确具体审核流程。对流程作出具体安排,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和程序衔接,确保发行并购审核注册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四是加强自律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的违规责任追究,与证监会发行注册相关部门规章中的违规处理相衔接,总体要求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

  其中,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按照注册制理念,明确了北交所受理申请文件并审核通过后,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即可,无需证监会重复受理。

  再融资审核规则主要内容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关制度安排总体一致。考虑到北交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因此作出针对性安排。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自办发行,简化申请材料和申报安排;对于符合条件的授权发行,设置了快速、便捷的简易审核流程。

  重组审核规则通过建立高效便捷的审核机制,支持上市公司利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比如,规则优化了重组认定标准。结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进一步明确“日常经营行为”的具体内涵,将能够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现金购买土地、厂房、机械设备等行为视为日常经营行为,不纳入重组管理。(姚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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