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些村路“户户通”成“户户痛”,有低保户也被摊派出资修路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09 11:19 点击量:319 大
中
小
新华社济南9月9日电 题:山东一些村路“户户通”成“户户痛”,有低保户也被摊派出资修路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马晓成
“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这是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基本标准,这项工作被当地干部群众称作“户户通”工程。根据山东省的目标,2020年年底,不仅要实现国家要求的“村村通”,更要基本实现全省农户家门口通硬化路。
“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跟随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督查组在山东省多地发现,不少村民抱怨:一些“户户通”工程质量堪忧,且强行摊派群众个人出资修路,甚至有的低保户也被摊派。
按户摊派标准不一,家门口的路变成“贫字牌”
“每家每户都得交钱。一开始说是捐款,现在捐款是捐款,修路钱是修路钱,有的村民捐了款,但没交修路钱一样不给修路。”一些村民反映。
山东省以及青岛市、平度市的“户户通”相关文件都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愿出资出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进行多种方式的捐资捐助,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提供资金保障。但督查组核查发现,在实际执行中,部分村镇名义上是自愿捐资捐助,村委却硬性收费。上级要求量力而为,可是落实到村镇,却变成了争修高标准水泥路,搞起了按户摊派。
“家里条件是不是困难看路就行。条件差一点的现在还都没交钱,所以都没修路。”对于一些家庭条件稍差的村民来说,家门口的路仿佛变成了一道“贫字牌”。
一位低保户表示,因为家里非常困难而享受低保政策,却得再掏钱修路,着实想不通。
另有村民反映,修路收费标准不一,不同村镇收费标准从每平方米7元到20元不等。一些村镇甚至以村民家中有多少间房屋作为收费标准。有的甚至在同一个村镇内收费标准也不一致,“有的按一间屋60元收,有的按其他价格收。”
督查组走访一些村镇了解到,修路款大多是由村两委代收。但在杏庙村等地,村民们交完钱后大多数都没有拿到缴费凭证。一共有多少钱、钱去哪了,村民们都不知道。
家门口的“钢琴路”和“倒灌路”
“现在一提这个路就烦心。”在山东省平度市旧店镇杏庙村,督查组一提“户户通”立刻就打开了村民们的话匣子。
在杏庙村,记者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处于一条巷子里的道路,状况大相径庭,有的家门口硬化了,有的却是土路。一些村民戏称就像“钢琴路”,一块黑一块白。
村民说:“交了钱的就给修了,还没交钱的就不给修。”
在山东省安丘市景芝镇戴家沙浯村,督查组同样看到了“钢琴路”。督查组到达这个村时,恰逢当地下雨,走在“户户通”工程的路上,硬化路、泥土路交错,一场雨过后,走起来鞋子照旧沾满泥巴。
还有一些村民反映,没修前,路还算平顺,修完后出现雨水倒灌。莱西市店埠镇的一些村民反映,由于新修道路路基下挖深度不够,硬化后路面比硬化前高出不少,村民家院子里的雨水流不出来,一下雨就会倒灌。为了挡水,村民不得不自制围挡或干脆挖排水沟。
民心工程更要暖人心
据了解,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集中反映的“户户通”问题,涉及山东省烟台、青岛、临沂等多地。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通知要求,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剩余行政村全部实施通户道路硬化。由县级政府科学制定村庄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明确常年无人居住户认定标准。
这份通知同时说明,有条件的村可以采用较高标准,经济实力较弱的村可以采用块石、卵石、红砖、预制砖、风化料、建筑废弃料等建筑材料实施道路简易硬化。
平度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公开信息显示,“户户通”项目的资金来源上,20%由青岛市支持,平度市配套40%,镇村两级负责其余40%的建设资金。
一些村民认为,有的村镇村集体产业少,配套资金压力大,而上面又有考核任务,导致了以“自愿捐款”的名义变相向村民收费。
“好政策到了下边执行的时候走了样。”平度市旧店镇杏庙村村民说。
督查组建议,制定和执行政策要量力而为。修路便民本是好事,但一些地方在执行中,不应不顾自身的现实条件,盲目提高建设标准,为了完成任务向群众搞摊派。督查组还建议,对督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整改,解决好“钢琴路”等问题,特别是对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不能增加他们的其他负担,杜绝摊派等现象,规范管理修路资金。
针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将立行立改,对辖区内“户户通”工程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加强自查的同时,更多听取村民的意见。对搞摊派现象,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对“钢琴路”等现象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