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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的华文教师公会计划推荐高中的毕业生到中国留学
文章来源:中国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11 17:42    点击量:296    

  中国侨网5月11日电 据泰国《世界日报》报道,日前,为进一步发展泰国华文教师的数量和质量,促进泰国华文教育可持续发展,增进中泰两国文化交流和传统友谊,泰国华文教师公会计划推荐95名泰国高中毕业生到中国华侨大学学习华文教育专业。被推荐并获得录取的学生将享受全额奖学金,包括4年学费、住宿费和一定数额的生活费。泰国华文教师公会面向全泰国接收报名。


  1. 报名条件:有志于从事华文教育工作、具有海外高中毕业以上(含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程度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华侨和华人。原则上报名者的汉语水平应达到或相当于HSK3级水平及以上。对于汉语水平达不到HSK3级水平者,经学校审核择优录取,编入特别班进行语言强化学习,入学一年后未能达到HSK3级水平者,取消其之后3年的奖学金资格。

  附一:如果是华侨学生报名,则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学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若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学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附二: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学生,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的学生,均作为国际学生,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前)之内有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接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30日。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泰国华文教师公会电话: 026317338。联系人:叶老师0943419922 ,郭老师0870388175

  网站:www.ctathailand.com,微信公众号:taihuanews,Facebook:@ctathai,地 址:54/27Soi Santiphap Naret Rd., Siphraya, Bangrak, Bangk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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