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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省市试点导游自由执业 游客可网购个人导游服务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0 08:23    点击量:366    

  昨天,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目前国家旅游局已面向9个省市旅游委(局)下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5月起在全国9个省市旅游委(局)正式启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未来导游可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相关机构向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导游自由执业将从一定程度上减少“购物团”现象的出现。    

  □政策发布

  将分线上线下分区域试点

  《通知》显示,此次开展的9个省市试点工作将分为线上、线下两种类型。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全面推进导游体制改革,拓宽导游执业渠道,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国家旅游局决定于2016年5月正式启动在江浙沪三省市、广东省的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在吉林长白山、湖南长沙和张家界、广西桂林、海南三亚、四川成都的线上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促进导游与游客实现双向选择,满足日益增长的游客需求。

  记者了解到,从5月中旬开始,国家旅游局将启动指导旅游企业参与试点工作的行动,包括线下的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A级景区游客中心等线下机构以及线上旅行社都将纳入指导范围。国旅总社旅游度假部总经理孙立群表示,此次试点的这些省份都是旅游大省,而且其实这些省份绝大部分导游目前都是“自由执业”的状态,没有旅行社去养他们,开展试点后会有效加强对这些导游的监管。

  同时,国家旅游局方面表示,根据《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提供线上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应具备依法开展网络预约导游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保障数据安全、数据真实的技术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其搭建的网络预约平台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而提供线下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是在国家旅游局确定的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区域内,经试点地区旅游主管部门审核的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A级景区游客中心等线下旅游机构,并需要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国家旅游局备案。

  全国导游监管平台本月建成

  记者了解到,国家旅游局将在5月底前首次搭建完成全国统一的“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并制定平台相关接入标准,提供自由执业导游身份认证,公布提供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名单,收集汇总导游执业和游客评价信息。

  国家旅游局还为导游自由执业划定了门槛,即持有在试点地区注册的初级及以上导游证,身体健康,且2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导游,由各试点地区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可以参与导游自由执业。同时,参与自由执业的导游应具有导游自由执业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根据规定,未来无论提供导游自由执业的机构属性为线上还是线下,都需与国家旅游局的“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进行对接,进而开展导游身份认证,实时传送导游执业信息和游客评价信息。孙立群告诉记者,目前国旅总社已经在筹备平台搭建事宜,未来将尽快实现与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的对接。“首先是自愿原则,导游进入了我们的平台,在和国家旅游局的公共平台对接过程中也会有审核,而这些导游有些是我们国旅自己的员工,有些可能是其他的优秀导游,对于旅行社来说多了不少资源,游客以后在出游预订时也会有更多选择。”

  □执业监管

  拉私活及违规导游或被“吊证”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对于自由执业的导游以及提供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将出台一系列监管措施。其中,5月中旬将制定完成导游自由执业示范合同,包括导游自由执业服务示范合同、提供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与导游的服务合同、提供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与游客的服务合同等。旅行社业内人士表示,合同的制定意味着导游即使想自由执业也必须有合法的组织机构作为依托才能在试点地区开展相应导服业务。对此,《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中也明确规定:导游不经过网络预约平台或线下自由执业业务机构,自行开展自由执业业务的,按照《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处罚;即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同时,《办法》中还提出:自由执业的导游不得从事讲解、向导以外的其他业务;而自由执业的导游人员强行推销商品和服务,向旅游者兜售、变相兜售物品的,推荐不具有合法资质的餐饮、住宿、购物场所的,均可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相应条款进行处罚。而自由执业导游人员一旦违反《办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自处罚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并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向社会公布。此外,对于提供线上导游、线下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办法》规定其不得篡改交易、评价、投诉等数据信息,不得吸纳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开展导游自由执业。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将不再作为提供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开展相关服务,停止其与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并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向社会公布。

  □市场影响

  游客可随时网购个人导游服务

  昨天,记者致电各大旅行社获悉,目前一些大型旅行社已经开始准备上线导游自由执业的相关服务产品,未来游客可以像打车、订门票一样,随时随地网购个人导游服务。

  携程旅游相关负责人透露,携程旅游已经接到国家旅游局关于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启动的通知,携程将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搭建导游网络预约平台,提供线上导游自由执业业务,将优秀导游向游客推广。该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在线旅游平台除了卖机票、酒店、旅游团、门票、租车等,还将开卖“导游”。游客可以通过线上包括手机端预约、支付、点评导游,就像打车、订门票一样。

  孙立群告诉记者,将来导游在服务过程中的表现都会体现在平台上,如果哪个导游服务得不好,游客都能在平台上一目了然。携程旅游事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导游自由执业后对导游市场和消费者有重大利好。“能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供需信息更加对称,促进导游与游客实现双向选择,同时对于导游个人也是机遇和挑战,促使导游用优质服务获取更多执业机会,发挥市场的力量对导游进行优胜劣汰。此次试点有助于让导游群体更有尊严荣誉,让旅游者更幸福。”

  □专家观点

  自由执业将有效遏制“购物团”

  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杨彦锋表示,未来散客化是旅游行业的大势所趋,跟团游的减少让导游自由执业的监管变得更加重要,此次试点对于游客来说是一大利好,一方面能够自主选择放心的导游服务,可以更加灵活地安排自己的出游行程。另一方面也将有效遏制“买团”、“购物团”现象,因为原先导游没有单独作为一个生产要素出现,议价能力低,必须通过旅行社委派,夹在旅行社和景区、购物店之间。如果开放自由执业,以后导游会更有话语权,除了在旅行社带团,自己也能通过相应机构为游客提供单项服务。其实以往能“买团”的导游只占一部分,他们需要和旅行社有很好的关系,才能拉到有利可图的好活儿,其中很多人也是因为平常的固定收入得不到保障才迫不得已这样做。未来放开自由执业,这种买团现象会有所减少,同时也有利于让市场回归到导游的服务价值本身上来。

  京华时报记者田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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