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份“黑户”落户手续繁琐 彻底解决尚存三个问题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9 08:24 点击量:347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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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今年1月份印发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多地已出台实施意见或已在操作层面落实。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已有吉林、广东、江苏、陕西、河北等8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对于这些地方的“黑户”群体来说,登记户口在政策层面已无障碍。然而记者调查了解到,彻底解决“黑户”落户仍存在三个现实问题。有的地方在操作上还存在手续繁琐的问题。部分政策外生育的“黑户”落户积极性不是很高。
总量难准确摸底
2014年,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曾专门就“黑户”生存状态进行过一次较为系统的田野调查。他说,如今全国公开的“黑户”统计数据,依旧沿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300万。“从我们的调查情况看,在农村,‘黑户’群体大都地处偏远;在城市,很多‘黑户’是流浪人员,流动性强,很难有准确的统计。”他说。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认为,“黑户”总量是个动态的数据,在过去几年中,确实有不少补登记上的,但也有新增的,具体的数据很难做到全覆盖。
公安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当地每年的人口年报中并没有专门的“黑户”数据统计,更没有分类的增减量比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伍先江告诉记者,目前“黑户”的准确摸底只能依靠大范围的人口普查,而公安系统往往只针对申请上户的人群有统计,无法涵盖全部“隐性”人群。
落实过程有障碍
从国办意见到地方版实施意见,均明确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安徽、山东等地居民反映,户口确实比以前好办多了。但由于部分“黑户”落户涉及多部门,甚至牵涉不同区县、不同地市甚至不同省市之间的衔接,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依旧存在“来回跑”现象。
按照规定,对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即可随父随母申请办理落户。但农村不少“黑户”并非在助产机构出生,也没有《出生医学证明》,落户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寻找鉴定机构、鉴定费用等无形中增加了落户难度。
万海远告诉记者,大学毕业生因档案丢失而导致的“黑户”现象近年来有增加的趋势,这种户口的申请一般要花费半年到两年时间,而且寻找户口档案的各种信息成本、交通成本和协调成本很大,要多次不断往返学校、原户籍所在地、公司所在地等。合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副处长曹留才表示,针对流浪人群等特殊人群,“黑户”落户还涉及较为繁琐的调查取证,特别是跨地域的调查耗时费力。
部分居民仍观望
据记者了解,一些“黑户”特别是政策外生育的“黑户”,其落户的积极性并不高。记者加入一个“黑户”交流QQ群,该群创建于2011年11月,群友达180人,涵盖全国多个省份。他们中的不少人告诉记者,尽管已经符合了政策要求,但也不愿意落户。一些人是因为担心征收社会抚养费。还有很多偏远农村或城市流浪“黑户”,他们文化水平较低,信息闭塞,不知道户口政策的变动,一般也不会主动去登记户口。
现状
至少8省份出台细则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将无户口人员归纳成8类。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细化。吉林省增加了“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未落户的无户口人员”这一类;广东省增加了“无法查找身份信息的滞留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江西省细化了“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的两种不同情况;陕西省增加了3类人员,包括“父母无户口造成的无户口人员”等。
各省在实施意见中,陕西表述为“取消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前置条件”,其他均表述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记者采访了解到,还有部分省份的实施意见正在准备中。此外,一些地方虽未出台实施意见,但在操作层面已开始落实。
看法
应进一步简化手续
在我国,户口不仅仅是个身份证明,还有一系列最基本权利依附在上面。万海远说,“黑户”无法上学、无法享受低保,甚至不能获得一份像样的工作。
专家认为,形成“黑户”的原因不同,落户的难度也不一样。针对有些成因复杂的“黑户”群体,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伍先江建议,户籍管理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要简化户籍申报登记程序,考虑异地办理。比如户口迁移也可以利用网络进行。
陈步雷说,超过一半“黑户”与超生有关,高额的社会抚养费让很多人选择继续不上户口。一方面对新政策的宣传要跟上,另一方面社会抚养费各地收取额度都很高,并暴露出不少问题,需要提出解决办法。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