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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男女多次在民政局门前“演戏” 茂名网信办澄清“前妻晕倒丈夫冷眼离开”不实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06 09:05    点击量:316    

  年轻男女多次在民政局门前“演戏” 茂名网信办澄清“前妻晕倒丈夫冷眼离开”不实

  “演离婚”博眼球 此类视频监管存在空白

  近日,一段广东茂名“夫妻刚办完离婚手续走出民政局,妻子晕倒丈夫冷眼离开”的短视频在网上传播,很多人表示视频中“丈夫”的做法太让人寒心。9月4日,广东省茂名市网信办公布了另一个角度的监控视频,以证明这段视频实际上为摆拍。

  北京青年报记者9月5日发现,这段摆拍视频的原作者已经删除了视频,而其以往还曾经拍摄过多段在茂名市民政局门前的摆拍视频。短视频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对这类视频的监管存在空白。对此律师建议,为了避免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建议视频拍摄者在视频画面中提示这类视频为摆拍。

  官方辟谣:“前夫冷眼看前妻”为摆拍

  一对年轻男女在茂名市民政局门口,女子忽然晕倒在地,而身边的男子却只看了一眼便离开,女子最后被几名路人抱去医治。8月末,这样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开来。发布者表示,视频中的青年男女是刚刚办完离婚手续从民政局出来,男子看到前妻晕倒后也没有什么反应,径直离开。

  视频随后发酵,被许多用户转发,最多的一位转发用户下就有4万人评论。有网友留言“最寒心的是夫妻一场,到头来连个陌生人都不如”“这样一个薄情寡义的人,说明你的选择是正确的”。但同时也有人质疑这段视频的真实性,“真是佩服茂名的‘段子手’。”有网友说。

  针对这一视频,广东茂名市网信办9月4日进行了辟谣,并公布了从另一个角度拍摄的监控视频。茂名市网信办表示,视频里的办公楼为茂名市民政局,该大楼内其实并不办理离婚业务。另一个角度的监控视频显示,晕倒的女子被“陌生路人”抱走后不久,就被放下并能自己行走。

  网信办表示,这段监控视频充分显示“前夫冷眼看前妻晕倒”是纯属捏造情节的摆拍,疑似恶意炒作博取流量,好在事发地点有监控能够还原真相,但是因为视频传播较广,已经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短视频平台:如不违法违规不会干预

  北青报记者9月5日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最早拍摄这段视频的博主已经将原视频删除,不过这位博主以前曾多次在茂名民政局前拍摄过“离婚”题材的短视频。

  其中一段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子从民政局走出来后相互拥抱挥手再见,其配发的文字是“史上最和谐的离婚”,另一段视频显示一对男女在民政局门前相互拉扯,配发的文字是“两个人相处8年,因为48万元彩礼分手了”,还有一段视频内容为,一对男女抱着孩子在民政局门口争执,最后两个人把孩子放在民政局门前的地上离开。

  北青报记者看到,这名博主发布过100多条短视频,其中在茂名民政局门前拍摄的只是一小部分,大多数都是自演的其他内容。

  记者随后在多个短视频内容平台上看到,类似在民政局前摆拍的内容并不在少数,绝大多数短视频都是涉及离婚、出轨等内容。一位短视频拍摄者表示,拍这一类视频只是为了好玩,看到粉丝的点赞或者留言能够增加满足感,“我们没有多少粉丝,所以也没办法把内容变现赚钱,只是单纯拍着玩的。”他说,“自己没发觉这是什么违法违规,毕竟现在在网上有很多人都这么拍。”

  一位短视频平台工作人员9月5日告诉北青报记者,这样的视频只要不涉及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平台的发布规则,平台一般是不会进行干预的,而之所以要拍摄这样的视频,有些人是为了好玩,有些人是为了增长粉丝和流量,目的也各不相同,“这个现在确实也不好界定,如果公安或者网监部门能确认是违法违规的,我们肯定也会做视频下架等处理。”

  律师建议:在视频中加“摆拍”字样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利用制造“新闻事件”视频给自己增加影响的案例并不少见,重庆就曾发生过“网友意外拍到家长用直升机送孩子上学”的事件,事后证实,这是一家楼盘借此造势。

  对于这样的做法,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表示,拍摄短视频本身并不构成违法,但是如果把短视频包装成虚假的内容发布出来并造成恶劣影响,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这次的短视频不能说是虚假信息,只是按照提前的剧本设计来拍,为了吸引眼球或者赚取流量,“建议他应该在片子的画面中写明‘摆拍’,以避免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对于虚假内容的短视频,付建律师表示,如果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根据其所涉及事项的严重程度不同,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可能会涉及侵犯相关自然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上述侵权行为人大多需要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行政责任方面,如果故意利用网络造谣、传谣,但其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能会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发布的虚假信息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则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 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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