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01:49:14
首页 国际 港澳台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一带一路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聚焦

新人婚纱照遭裸泳老汉抢镜 摄影师将裸照发上网
文章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2 09:34    点击量:331    

  “裸泳”是个老话题。不过近日,网上出现一篇《哑巴洞裸泳帮,影响市容还厚颜无耻》的帖子,再次让“裸泳”成为热点事件,引发多方关注,大家讨论最多的还是公德心问题。

  据网友“牧马人”爆料:4月13日,他在南坪南路哑巴洞给一对新人拍婚纱照。自己照相时,裸泳者还在对面热身。约半小时后,他们游到江中心的礁石附近。让 “牧马人”意外的是,裸泳者直接裸身爬上礁石,当看到有人在岸边照相时,他们大部分人都转身过来,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大声朝岸边喊“给我来两张”。

  “我只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全裸入镜了。”咔嚓拍下了几张裸泳者的照片,“牧马人”回家后将照片整理发到了网上。他觉得,这些人都是四五十岁的人,有点为老不尊。

  帖子一出,立即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大家讨论最多的,还是关于在公共场所行为文明、要有公德心等话题。

  昨天中午,记者赶到哑巴洞码头,多位长期在此垂钓的市民告诉记者,这里常常有游泳者,“有的会穿着裤衩和泳衣,也有裸泳的。”

  据介绍,每天下午两点到三点,都有游泳爱好者在对面聚集,不过距事发地点较远,“一般没那么多人过来,过来的,还真不好说……”

  截至下午5点,记者从哑巴洞走到长江大桥,再走到珊瑚坝,都未发现游泳者。不过,沿途不少居民证实:确实经常看到一些赤身裸体的人出没,“几天前,这一带可是艳阳高照哟,有不少人在这里游泳。”

  律师说法

  公共场所裸露身体 情节严重要遭拘留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钟雨江介绍,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情节恶劣的认定有以下几条标准:

  (1)引起围观或造成现场秩序混乱;(2)多次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3)向异性或未成年裸露身体;(4)在重要地区或者重要场合故意裸露身体;(5)裸露身体,使被侵害人遭受惊吓的。

  业内人士

  裸泳应尊重公序良俗

  “真正的泳者,应该尊重公序良俗。”资深游泳爱好者印茂成(本报2015年7月17日12版曾报道其事迹)有着多年的游泳经历,漂游过乌江3次、黄河2次,还漂游过汉江、嘉陵江、赤水、红水河、长江三峡、怒江等。

  多年前他也有过一次裸泳的经历,但有个底线,“前提是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裸泳。”首先,下水起水时要严防走光。其次,毫无顾忌地裸泳确实有碍观瞻,有伤风化。

  听到关于裸泳者的负面消息,印茂成“心情有些复杂,一言难尽”,他并不反对裸泳,但是觉得人在自己得到快乐的情况下,尽量不要伤害到正常人的生活。具体来说,希望裸泳者自觉到远离人群的地方,尽量不要出现在公共场合。(记者 张旭)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