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01:46:57
首页 国际 港澳台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一带一路
当前位置:首页 > 各地报道

北京市推进政务公开 重大事件24小时内须开发布会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1 07:52    点击量:617    

  《北京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昨天出台,《意见》要求,全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和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均向社会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基本支出财政拨款全部细化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原则上每季度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2次,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每周至少更新1次。

  《意见》要求,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各相关部门要在决策前以适当方式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信息公开方面,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等信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公开,全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和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均向社会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基本支出财政拨款全部细化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建设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不断完善“信用北京”网站建设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通过政策吹风会等形式,发挥好行政机关负责人“第一新闻发言人”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原则上每季度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2次,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每周至少更新1次。(记者 李泽伟)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