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落户不该有本地外地歧视 居住证制度将全面落实
文章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0 08:38 点击量:287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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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介绍了2016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今年围绕城镇化要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包括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发展特色镇、全面提升城市功能、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以及加快重点领域改革等内容。
落户不应有本地人和外地人歧视
徐林在发布会上表示,推动农民工融入城镇是今年发改委的重要工作之一,为做好该项工作,第一步就是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而目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9.9%,未来还要提高5个百分点,相当于要有1亿人在城镇落户,徐林坦言,“这个任务非常艰巨”。
同时,徐林强调,45%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预期性的目标,并非约束性的目标,“不存在强力去推进、一定要达到45%的设定”。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为做好落户工作,今年发改委将在拓宽落户通道,特别是督促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积极、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上下功夫。
“现在我们了解到很多城市只放开对本地人的落户政策,比如广东对本省的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放得更宽,但是对其他外地人,放得就不那么宽。”徐林表示,上述情况普遍存在,“在户籍人口落户方面不应该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视”。
今年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
徐林透露,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之后,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今年首要任务是使所有地方都能够出台具体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政策”。
“即便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按照我们测算那时仍然有2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他们还是不能得到就业和居住所在地的户口。”徐林在发布会上透露,针对这部分人要实现基于居住证制度的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这些人拥有居住证,就应该基于居住证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徐林说,今年我国将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但设定居住证制度很重要的前提是“不能设前提条件”,“如果设很多前提条件,就和户籍制度没有什么区别了。”
推进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
据悉,为加快实施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发改委在今年将出台一系列的激励措施,全面实施财政资金、建设资金、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三挂钩”政策。
此外,发改委还设定了全年培训农民工2100万人的计划,同时将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为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发改委在今年还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主要包括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的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包括幼儿园、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制度。
释疑
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鼓励农民工进城
如何为进城农民工提供更好住房条件?
徐林表示,目前发改委正制定一亿人落户的方案,在该方案中,为改善农民工进城的住房条件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的条件。
“如果购租并举的住房体制能够加快建立,农民工进城后的住房条件改善就会变得更快”,在徐林看来,“购租并举”的措施如能建立,在有些地区、城市将有利于消化目前的房地产库存。据悉,现在已有不少城市采取了上述措施,如用政府资金购买一部分商品房的库存,用做公租房、廉租房提供给进城农民,对上述做法,徐林表态称,“都支持、都鼓励”。
农民工不愿意到城市落户怎么办?
在现实情况下,不少农民工不愿落户城市,也有农民工认为如果落户城市,原来的利益可能会丧失,针对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不太愿意进城落户的趋势,徐林表示,原因很复杂。
徐林分析说,上述情况主要发生在离城市或城镇较近的地区,最主要的原因是农民在土地产权上有特殊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权等,农民如果觉得在农村的产权给他带来的好处比进城后政府赋予的福利更有吸引力,可能会选择不落户,“这是他的自由,农民工落户在自愿的基础上,没有人会强迫他去落户”。
“今后可能需要探索一种激励机制,让这些农民在农村土地的产权的权能,包括宅基地、集体股权收益分配权等,有变现或自愿有偿退出的机制。”徐林说,机制建立起来之后,农民可自己选择,把他在农村的权益变现之后再到城市落户,“目前这套机制还没有很好建立起来,这是下一步需要探索的问题”。
农民工不愿流向小城镇怎么办?
据悉,发改委在调查中发现,目前10%左右的农民工流向几大直辖市,而流向县城以下的小城镇的比例则不到10%。
徐林分析原因时表示,大城市、特大城市聚集资源、聚集要素的效率更高,这在很大程度上由经济规律决定。对此,徐林说,“按照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不可能要求所有项目配置都服从政府的安排,只可能通过政府的政策和公共资源配置的引导去改变这种格局。”(记者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