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07:29:11
首页 国际 港澳台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一带一路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

小规模纳税人3~5月增值税征收率降到了1% 湖北的免征
文章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29 09:20    点击量:346    

  3月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介绍了支撑小店渡过难关的相关税费政策。

  “小本买卖、小店联系千家万户,一手提供了就业,一手方便了我们的生活,这些小店的抗风险能力比较弱,他们在这次疫情中受到的冲击比较大,怎么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也是我们税务部门非常关心的问题。” 王世宇介绍说,这一段时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出台了四批税费优惠政策,在这些政策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支持小店发展的。比如住宿餐饮、美容美发都属于生活服务业,国家已经明确,生活服务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比如餐饮住宿等受疫情严重影响的困难行业,其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8年。再比如,小店大多数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下,国家也专门出台了税费支持政策,明确3月~5月,湖北省境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其他省份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中,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就是相当多的小店给予了更大的力度的优惠。王世宇表示,下一步税务机关将继续采取实打实、硬碰硬的措施,保证这些“真金白银”送到这些小店手中。(记者赵倩 严雨程)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