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01:18:26
首页 国际 港澳台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一带一路
当前位置:首页 > 各地报道

甘肃将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帮助解决工作人员参与防疫工作的“后顾之忧”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15 15:47    点击量:327    

  新华社兰州2月15日电(记者梁军、崔翰超)记者近日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甘肃将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帮助解决工作人员参与防疫工作的“后顾之忧”。

  甘肃省人社厅研究制定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甘肃省将简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疫情事故,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并确认申请资料齐全后,在10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决定。

  凡是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障服务。

  认定工伤后,甘肃医护等相关工作人员可以享受多项待遇:如工伤医疗费全额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感染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建立医疗费报销绿色通道,就近医治(不限定于协议医疗机构),即来即办,及时结算。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