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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不堪59岁儿子啃老 住医院1年有家难回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30 11:55    点击量:319    

给钱 资料图片

  给钱 资料图片

  八旬老太不堪59岁儿子“啃老”

  住进医院近1年有家难回

  核心提示

  83岁的覃老太在南宁有两套房子,没啥大病的她,却在医院里住了近1年回不了家。“59岁的小儿子‘啃’了我快10年了,我不想再被他‘啃’了。我想要回旧房子住,小儿子却说房子租给别人合同没到期,要我出违约金。租金一直是小儿子在收,这笔钱我该不该出,你们能帮帮我吗?”近日,覃老太打通了本报情感热线向记者求助。

  随后,记者采访了有关各方。覃老太的大女儿认为是弟弟不孝,导致母亲有家不能回,但这也是因为母亲从小宠着弟弟所致,是自食其果。而处在事件中心的小儿子却并不认为自己有错,觉得是母亲太看重钱,老糊涂了。

  1、母子买房为房贷闹翻

  八旬老妈一气之下住院

  记者在广西江滨医院见到了覃老太,身形瘦小的她行动自如,思维清晰,完全没有病人的模样。“我没啥大病,早都想出院了,只是有家不能回……”覃老太神情黯然道。

  覃老太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这4个子女中,只有小儿子阿健下岗了。自从10多年前老伴去世后,小儿子阿健一家就搬来跟她生活,阿健把自己的一套小房子租了出去补贴家用。“以前我和阿健感情可好了,他从小到大就没离开过我。”覃老太说。可是情况在他们买了新房后发生了变化。

  这套新房是覃老太原先所在单位的市场运作房,2000多元/㎡,面积160多㎡,还是学区房,母子俩商量之后决定,阿健作为共有人一起购买。因为阿健的经济状况不好,最终由覃老太出资20多万元,阿健出资10多万元,再贷款20万元买下了新房。覃老太说,阿健两口子没啥收入,从2012年开始,每月2200元/月的房贷就由她来还,因为每月有7000多元退休工资,所以她对还贷也没啥意见。儿子和她的两套旧房都租了出去,用来补贴家用。

  到了2014年底,覃老太请了位保姆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可保姆干了没多久就不干了。2015年初阿健提出,反正他们夫妻俩没事干,让覃老太每月给他们3000元,既拿来还房贷,又顺带照顾她的饮食起居,覃老太也答应了。

  2015年4月底,覃老太和邻居聊天时发现,同样是贷款20万元,邻居每月比他们少还200元。覃老太回家一说,阿健两口子表示早都知道了,原来因为他们的贷款审批下来比较晚,所以获得的折扣不够低。覃老太一听当然不乐意了,让阿健他们问清楚些好去理论,没想到阿健两口子却让她自己去问。一气之下,覃老太便说有关房贷的事她再也不管了。阿健也不示弱,如果覃老太不管房贷,他们就不再管她!

  原以为只是亲人间争吵的气话,没想到小儿子和媳妇竟然就真的不管了。覃老太说,阿健夫妇将大米收到他们自己卧室,等她想做饭时,发现没米了。同在一屋檐下,却要各自做饭吃,这让覃老太气得不轻。2015年5月,覃老太便到广西江滨医院开始住院。更让她想不到的是,这一住竟是将近1年。

  2、回家不易

  儿子让老妈交出工资卡才会和好

  “住院后,还贷的事我真的没再管,儿子也没来看过我一眼,没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覃老太说,阿健的做法让她很心寒。她本来就没啥大病,早都能出院了,可住院间隙回家,从来没见阿健的好脸色。她心想就算回去了,住在一起难受的还是她。

  所以她和阿健一家商量,要么就是阿健一家搬到她的旧房去住,要么就是她搬到旧房住。因为旧房子一直由阿健来出租,覃老太希望能让租户搬走。今年1月,她也找到了租户,当时租户也答应了。可后来阿健给租户施压,称合同到今年年底才到期,如果租户擅自搬走要支付违约金。

  回过头来,阿健又和覃老太说,因为房租未到期,她要想住旧房,必须拿出8400元违约金。覃老太说,她也确实取了8400元现金准备给阿健。可小女儿劝她,明明是自己的房子,房租又不是她收取,为何要支付这笔违约金。于是,覃老太让阿健拿出合同来,以证明确实需要这么多违约金,阿健又不同意。万般无奈下,覃老太向辖区派出所投诉,希望民警出面帮忙解决,却一直未果。

  覃老太说,阿健曾向她提过一个建议,他们可以照顾覃老太的饮食起居,但是老太太要把自己的工资卡交给他保管,他每月给覃老太1000多元生活费。“我从16岁开始就挣钱养活自己,这么多年都很独立,我的工资卡怎么可能交给他。”覃老太坚决不同意。对这么多年阿健“啃老”,覃老太感觉再也无法忍受:“他‘啃’了我十来年了,我不想再看他们的脸色生活,可我怎么才能拿回旧房?”

  3、小儿子说:他一直都很孝顺母亲

  只想让她明白亲情的分量

  对老母亲的感受,阿健知道吗?3月28日,记者打通了阿健的电话。“10多年来,一直是我照顾我妈妈。我一直都很孝顺她,我们是在钱的方面发生了问题。我妈妈就是个‘守财奴’,我只是想让她慢慢明白亲情的分量。”电话那头阿健表达了他的想法。

  阿健说,覃老太已经有点糊涂了,还跑去派出所投诉。如果他做了对不起老妈的事,他会检讨。

  对于不肯将旧房交给覃老太,阿健的解释是,当初一起买房时就商量好的,用他的房子和老妈的旧房出租的租金拿来还贷。阿健说,当初他根本不想买房,是老妈非要他一起买的。所以,在旧房出租这个问题上,他可以不听老妈的。况且旧房子租期要到今年年底才到期,只要老妈拿来违约金,他就可以和租户谈退租的事。但旧房子一直说要拆迁的,他感觉老妈不是真心要住回旧房子里去。如果他把租户请走,老妈不住怎么办?或者房子拆了,又该怎么办?

  对于覃老太说3年来一直是她还房贷以及给阿健出“保姆费”一事,阿健均不予认可。他认为,是大家一起在还贷。他和老妈旧房每月收到的房租是2700元,老妈每月拿出2200元,这些钱合在一起,包括交房贷和一家人所有的生活开支。至于“保姆费”确实给过几个月,但也是老妈给的补贴。

  阿健还提到覃老太曾拟的一份遗嘱,遗嘱上明确说,由他照顾覃老太的吃喝拉撒,覃老太百年后,两人共买的新房就归他,另一套旧房归其他3个子女。这让阿健很生气,他认为老妈有4个子女,凭啥就由他一人来照顾。

  阿健说,他曾提议,由大哥、大姐、小妹再给老妈在南宁买套房表孝心,在他眼里,其他3兄妹只是想顺从老妈,根本就没有孝。阿健还说,现在都是他一人在还贷,事情闹到这个地步,老妈既然能告到派出所,也可以去法院告。

  4、大女儿说:

  从小太宠爱弟弟母亲是自食其果

  对于阿健的做法,覃老太的大女儿阿群是满肚子火气。阿群觉得阿健就是不孝、无赖,不讲理。自从阿健提出由其他3兄妹再买房给老妈后,她便不再与阿健说一句话。“这十来年,他不知道从老妈身上沾了多少光,花了老妈多少钱。连生病都要用老妈的钱。现在老妈老了,就把她当累赘了,想甩掉。”阿群气愤地说。

  阿群说,从小到大,老妈一直宠着阿健。阿健成家后,也都在照顾阿健一家。阿健的孩子是老妈帮带大的,阿健下岗了,一家人的开销基本都是老妈负担,他们其他几个子女生活也不困难,所以也不计较。而她们两姐妹的孩子都是自己带大,虽然心里有想法,但都理解老妈。

  老妈一直跟阿健生活,基本上把阿健当成养老的寄托。老妈身体很好,生活能自理,现在年纪大了,一个人煮饭有点困难。老妈和阿健一家生活在一起,也就是煮饭多把米,连这一点阿健都不能做到。

  老妈和阿健吵翻后,她们两姐妹和老妈也专门找阿健协商过。可当时阿健对她们不理不睬,她们希望能让老妈住旧房,阿健马上从床上跳起来大骂。

  “有好事时,只想着儿子。有困难了,就来找女儿。”阿群发牢骚说,今天的一切,都是老妈太宠阿健,自食其果。平时,她们也并非不管老妈,老妈住院她们也会照看。现在老妈有家不能回,每到周末就转两趟公交车去她家住两天,改善下伙食。

  对阿健担心老妈不会住旧房或者旧房会被拆等,阿群表示,老妈已对阿健一家死心了,肯定会去住旧房;而且说旧房的拆迁问题也还没定数。阿健真要孝顺,就该顺从老妈,而不是蛮不讲理。

  5、律师说法:

  老人旧房被儿子出租

  让租客搬离不算违约

  随后,记者将阿健的想法告诉了覃老太,覃老太表示,她会考虑通过法院解决问题。但是她疑惑的是,如果是共有住房,是否就一定意味着房子要对半分。

  带着覃老太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林。林林告诉记者,法律上称的共有财产分为按份共有及共同共有。其中,按份共有是共有人在事先已经明确各自产权比例的共有方式。而共同共有则是基于特定关系形成,且不划分比例的一种共有方式,但即便是共同共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时候主张分割,分割时依旧可以参照出资比例等因素确定各方份额。

  《民法通则意见》的相关规定,明确了一般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也表明法律规定了均等分配只是分割共同共有的一个原则性要求,贡献大小是考量分配的另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而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具体来说主要是指共有人的出资份额。均等分配与出资额都是共同共有分割须考虑的情况,这主要是出于公平原则的考虑。

  至于覃老太儿子出租旧房,如果覃老太对房客占用房屋不满,可以要求租客搬离而不用支付违约金。如果无法协调,覃老太可以起诉租客。(记者 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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