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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90.66%消费者认为有必要对电视开机广告进行整改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29 16:11    点击量:281    

  新华社南京8月29日电(记者郑生竹、潘晔)记者29日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该机构调查收集的15858份有效线上问卷显示,96.4%的消费者告知家中智能电视存在开机广告,48.88%的消费者表示是在购买后使用时才发现开机广告,90.66%消费者认为有必要对开机广告进行整改。

  调查显示,消费者反馈的开机广告问题主要集中在购买前信息介绍不全面、开机广告影响消费体验、经营者行为侵权严重等方面。仅有12.29%的消费者在购买前被销售人员告知有开机广告。70.36%的消费者表示开机广告对电视观看有影响。78.2%的消费者认为开机广告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关于广告时长,45%的消费者告知开机广告在15秒—40秒之间,36.21%的消费者告知在15秒以下,有9.65%的消费者告知开机广告在40秒以上。有开机广告的情况下,50.16%的消费者告知开机广告无法中途关闭。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开机广告不是智能电视启动必需的功能,消费者购买智能电视是为了收看电视节目,而不是为了每次开机被迫观看商业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告知智能电视是否存在开机广告,如未明确告知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由于经营者通过出售加载开机广告的智能电视获得广告费收入,而消费者却被迫每次开机观看广告,即便经营者销售时作出了告知,但该告知内容是消费者购买智能电视就必须接受无法自主关闭的开机广告,这一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此外,销售时未告知开机广告或未能提供一键关闭功能侵害了消费者选择权。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经营者应当在商品购买页面或其他渠道公示具体的买卖合同或条款,在销售时以显著的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智能电视播放开机广告的功能,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时不得强行植入开机广告,不得限制消费者拒绝开机广告的权利。同时,即使消费者同意播放开机广告,需要提供一键关闭广告的功能。下一步,江苏省消保委将以公开约谈、限时整改等方式规范开机广告侵权行为,不排除必要时通过公益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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