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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武汉楼市限购升级 近期楼市或量跌价稳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8 07:47    点击量:356    

  25日晚,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文,深圳楼市限购进一步升级,调控新政包括非深圳户籍购房社保缴纳年限1年改3年、首套贷款还清后二套房首付由三成提至四成等内容。与此同时,包括南京、武汉在内的热点城市,也在过去两天内出台了力度或大或小的约束性政策。

  深圳

  非深购房者缴社保年限1年变3年

  25日深夜,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规定,按照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深圳市将从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完善购房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等6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中,针对住房信贷政策,意见称,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三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深圳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四成。在此之前,首套房最低首付为三成,首套还清后二套房首付为三成起,如今则变动为四成。

  在购房门槛方面,意见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深圳之前的限购政策于2010年9月出台,新旧“限购”的区别在于,非深户籍购房者社保缴纳年限由1年变成3年。

  除此之外,结合前期深圳全市首付贷风险排查情况,继续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

  南京武汉

  严审首付比例下调贷款额度

  在上海、深圳出台新政的同时,25日,央行南京分行与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全省金融部门落实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严审购房人首付款比例、首付资金来源,加强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同一日,武汉市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过去的60万元下调为5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今年1月,一线城市的房价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而涨幅最高的是深圳,达到52.7%,上海的上涨率达到21.4%,北京是11.3%。

  北京

  严格清理中介市场

  25日,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北京正在展开更加严格的中介市场清理行动,目前已经抽查了北京的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等7个区的120家房地产的经纪机构名单、门店。检查当中发现存在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没有统一开具发票、不按要求进行备案、不按规定告知消费者注意事项等违法违规的现象。对此,北京市住建委执法部门已展开立案调查。

  还有一些门店存在规避限购措施的问题,其中就包括利用假离婚来获得房产的交易行为,利用婚配方式实现房产共有,再离婚过户实现一方单独拥有房产、另一方获得买房交易资格等行为。对此,北京市住建委也明确了监管态度。北京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专家顾问团成员郑向东说:“目前在法律层面情况下,还没有对结婚离婚次数的限制,但是从获取房产、获取利益的链条来说,这肯定是炒房或炒作的投机行为。”(记者潘秀林 《东方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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