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06:26:38
首页 国际 港澳台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一带一路
当前位置:首页 > 各地报道

浙江发布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省级标准 统一各类垃圾投放容器的标识颜色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21 21:27    点击量:361    

  新华社杭州8月21日电(记者顾小立)浙江省政府新闻办21日发布消息,《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该标准统一了分类设施标志标识和颜色,明确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操作规范。

  标准明确了生活垃圾类别主要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可回收物是未污染的、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是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易腐垃圾是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是除以上三类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标准统一各类垃圾投放容器的标志标识、颜色和容量,其中可回收物为蓝色,有害垃圾为红色,易腐垃圾为绿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标准规定,居民区、农贸食品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医院、学校等不同场所的垃圾投放点应按照不同区域设置、摆放收集容器。

  为突出操作性,标准重点对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环节的操作流程作了相关规定,细化到不同分类垃圾的投放、运输车辆配置、装载方式、装载标准和运输要求,每个垃圾投放点集置点的设置、摆放规定以及每种分类垃圾宜采取的处理工艺及方式等。

  除生活垃圾分类类别以外,针对易混入生活垃圾的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的种类,标准也做出了区分和介绍,并明确了分类投放、分类处置的具体规范。如大件垃圾投放时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处理而应单独存放,园林垃圾由作业单位按照残枝、落叶、草屑等进行分类,装修垃圾则按可回收利用和有毒有害两种进行分类投放等。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