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09:41:52
首页 国际 港澳台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一带一路
当前位置:首页 > 各地报道

山东修订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29 16:35    点击量:316    

  新华社济南6月29日电(记者邵鲁文)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山东日前发布《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郭大雷介绍,为实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山东省2013年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火电、钢铁、建材、锅炉、工业炉窑5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满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适应不断提高的污染治理要求的需要,山东近期对多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此次修订发布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口密集区的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采用分区分阶段的策略,通过环境目标倒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依据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人口密度、环境承载能力3个因素,将山东全域划分为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企业根据所在位置分区执行控制要求。

  据悉,修订后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配合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排放管控等综合措施,到2020年,山东环境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将较2017年降低19%,有望达到49微克/立方米以下,能有效促进山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