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遴选首届全国高校、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
文章来源:教育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1 15:07 点击量:373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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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遴选首届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关于遴选首届全国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简称“两则《通知》”),面向全国遴选专家,组建首届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首届全国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
两则《通知》明确了遴选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分别对高校、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咨询、研究、评估、指导等作用的专家组织。主要职责是分别组织开展高校、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重大理论与实践研究,就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等向教育部提出精准、专业、科学、严谨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开展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成果鉴定和教学指导等工作。遴选工作本着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统筹考虑专家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学校层次和地域分布。将制订教指委章程,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教学指导能力建设,激发专家委员积极性,增强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两则《通知》明确了遴选条件。被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热心高校或中小学健康教育事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业务素质过硬,长期从事高校或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熟悉高校或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和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政策要求,学术造诣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在全国高校或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声誉和威望,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职务。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其中,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家人选的年龄要求,分别为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和60周岁。
两则《通知》明确了遴选程序。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先由部属各高等学校和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遴选条件推荐专家人选。全国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遴选条件推荐专家人选。教育部体卫艺术司根据遴选条件对推荐专家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形成建议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定公布,正式组建首届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首届全国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