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频发“被法人”“被高管”现象,身份证被冒用怎么办?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6 19:28 点击量:321 大
中
小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题:多地频发“被法人”“被高管”现象,身份证被冒用怎么办?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广西钦州人莫振裕最近无意中发现,自己名下竟有130多家公司,注册地遍布四川、黑龙江、贵州、湖北等地。随着“个人所得税”APP上线运行,“被法人”“被高管”等各种身份冒用行为频现。为证明“我不是我”,受害人不仅花费大量时间,还常常被“踢皮球”。
公安部相关业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工作,建设失效身份证信息系统与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联网核查。未来将进一步责成地方公安机关就遗失身份证效力问题尽快核实,并督促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更正信息。
不知情下“被法人”“被高管”
“我刚大学毕业,从来没开过公司,很多地方去都没去过,怎么会有以我名义开的公司呢?”莫振裕不知道该怎么办,尤其担心这些公司发生违法行为让自己惹上麻烦。
无独有偶,家住北京丰台区的熊女士表示,最近在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发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她被注册为共赢渠道(北京)、共赢时代(北京)、共赢体系(北京)和共赢创新(北京)四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
记者调查发现,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主要分两种情形:一种是身份证丢失,原身份证被冒用;还有一种是身份证委托给别人使用时被冒用。
“我们查到过一个公司法人身份被冒用的,法人代表是一个蹬三轮车的老大爷,身份证曾经被人借用过。”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部门的负责人陈建国说。
身份证被冒用经常给受害人带来严重后果。西南某高校教师吐槽,因为丢失了身份证,他毫不知情地成了北方某建筑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最近打算外出时,发现自己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原来,他“被法人”的那家公司因欠款被告上法庭,法院对他这位“法人代表”下了限制消费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身份证被冒用后,受害者可能背上两口“黑锅”:一是别人挣钱“你”纳税,二是别人欠钱“你”还钱。如果被冒用的企业出现问题,还可能遭遇消费行为受限、无法申请信用卡、无法获得政府采购市场的招投标机会等。
为证明“我不是我”有多难?每注销一个公司身份信息需半年
熊女士告诉记者,在发现“被监事”后,她前往派出所报案,民警告知她属于个人身份信息泄露,要想注销监事身份信息还要通过工商部门。而工商部门告知她,这类情况目前只能走诉讼程序才能解决。
与之相比,“被法人”还需要不同的注销方式。记者了解到,如果身份被冒用注册成为公司董事等身份,还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自费进行笔迹鉴定等多个流程,每注销一个公司身份信息,所用的时间要在半年左右。
一名基层税务人员介绍,受害人在个税APP上申诉身份被冒用,需在APP端提交证据。相关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确定涉事单位后,会与负责该单位的税收管理员核实情况,如确系冒用,将会在个税APP上进行相关情况变更。目前,该项工作没有明文规定办理期限。
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市民遭遇被他人冒用身份骗取工商登记的情况,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选择司法途径“解套”。
记者从南昌、青岛等地公安部门了解到,公安机关在为公民办理身份证补领时,并不会对声明遗失的真伪情况做出判断,也不会对此出具相关证明。公民如果因身份信息被冒用遭遇严重后果,民事纠纷可向法院起诉司法处理,对涉及犯罪的情形可以报案处理。
但是,北京市一中院法官杨力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中,一旦涉入法律纠纷,受害人想要证明自己无辜难度不小。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提供证据证明本人未参与、不知情,属于被冒用。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还要证明工商登记中非本人签名、未参与公司经营分红等等。
商事登记制度需严管,把联合惩戒机制落到实处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从公民“被法人”事件频发来看,商事登记制度需严管,在配套举措上进一步完善细化。
专家建议,要从源头上解决身份证被冒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问题,应建立统一的企业实名制登记系统。利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法人库、公安人口信息库,借助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手段,试点开展企业投资人、高管人员网上在线或窗口现场实名身份认证,探索从源头上防控冒用身份证信息进行虚假注册。
刘俊海建议,相关部门发布联合规章,建立信息共享的假冒注册信息撤销制度,形成无缝对接信息网,让受害人实现“一键举报”,尽量减少各种不确定性风险。
公安部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部考虑会同主要用证部门联合发文,落实身份证核查责任和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冒用身份证人员黑名单制度。
同时,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现丢失、被盗及时就近就地申报挂失并尽快补领新证,有效期满及时换领新证并交回旧证。登记包含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群众可随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记者叶含勇、杰文津、熊丰、鲁畅、李倩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