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转型不易 惯性操作引发过渡期“阵痛” 转型挑战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05 10:15 点击量:359 大
中
小
五大国有银行理财子公司进入“落地期”,多家正在申请理财子公司的银行也在跃跃欲试等待“东风”劲吹,银行业资管转型步入新阶段。
然而,银行理财业务的过渡期也并非一路顺风顺水。新老业务交替下,如何阻断“刚兑”老路、走通“净值化”新路以做到风险隔离,不少银行仍然面临路径依赖的老问题,过渡期的转型阵痛在所难免。
罚单不断
刚刚进入3月,天津银保监局披露了对天津银行的行政处罚单。天津银行因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未严格分离、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等12项同业和理财违规行为被罚款人民币合计660万元。
实际上,2019年1至2月,银保监会系统披露了6家银行有关理财业务的行政处罚。上证报梳理发现,多家银行理财业务因仍按照旧规则操作、未遵循资管新规和配套细则的要求而领到罚单。
而违规的“重灾区”主要包括:变相刚兑、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未准确计量风险以及计提资本与拨备等情形。
其中,建设银行周口分行和湖北农商行因为变相刚兑而遭遇处罚。周口银保监分局2月18日披露,建设银行周口分行用流动资金贷款承接该行不能到期兑付的理财产品,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5万元。1月22日信息显示,湖北农商行因自营资金与理财资金未进行风险隔离,自营资金通过多项资管计划承接该行理财资金投资风险,而受到湖北银保监局的罚款115万元的处罚。
江苏银行和浙江稠州银行因为理财资金投资非标未按照监管要求操作而遭到处罚。2月3日和1月24日,江苏银保监局和金华银保监分局分别披露了江苏银行和浙江稠州银行行政处罚信息。两家银行均因未按业务实质准确计量风险资产、理财产品之间未能实现相分离、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等而受到处罚。
就在2018年底,银保监会一天之内披露了浙商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以及交通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6家银行因理财业务违规等多项行为被罚款共计1.56亿元人民币。
转型挑战
资管新规要求,过渡期为新规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在此期间新老业务交替,银行转型期间需掌握好业务惯性和业务创新的尺度和进度。
资管新规要求,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维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
银行的理财客户多是稳健型投资者,一时未必全然接受自担风险的理财产品。某城商行资管人士表示,在理财业务转型过程中的主要难点是估值方式,如何平衡市场波动和保证客户流是银行理财面临的问题。“目前多数银行采用成本摊余法计量理财产品估值。如果估值方法一改,不仅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大,而且对资产配置的要求特别严。”
未来,银行理财产品将转型为净值型产品,这也对银行的主动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净值化转型的新路并不好走,难免有部分银行为了保持业绩而选择冒险。
近期,在银保监会吹风会上,创新部主任李文红表示,银行理财下一步工作要加强对银行理财业务过渡期整改的监督指导,推动理财业务的规范转型和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