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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中国的涉外收养儿童逾万例 民政部规范了寻根回访
文章来源:中新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26 17:25    点击量:212    

  中新社北京1月25日电 (记者 王祖敏)记者25日从中国民政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中国共有孤儿34.3万人,福利机构1217家。2014年至2018年5年间,全国共办理收养登记97819例,其中外国人收养12238例。2011年至2018年8年间,民政部资助了2400多名中国涉外收养儿童来华寻根,并进一步规范寻根回访接待工作。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傅珊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傅珊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中国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介绍,在34.3万名孤儿中,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约6.8万人,占比不到20%。收养已经成为孤弃儿童养育安置的重要途径,2014年至2018年5年间,中国坚持了国内收养优先的立场,中国公民收养85581例,占全部收养登记的87.5%;外国人收养的儿童中,残疾儿童11468名,占涉外收养的95%。涉外收养作为国内收养的有益补充,在帮助难以实现国内收养的儿童经由收养回归家庭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称,随着被外国家庭收养儿童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多的被收养儿童及其家庭希望来华,各地民政部门及儿童福利机构从帮助被收养儿童理性看待被收养经历、了解其成长环境和祖国文化、感受祖国关爱和血脉亲情等方面出发,在接待服务外国收养家庭寻根回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018年底,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收养家庭到儿童福利机构寻根回访接待工作的通知》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放宽了可接受回访接待申请的权限,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福利机构在国外收养家庭和孩子寻根回访的过程中,尽量满足其查阅被收养儿童相关档案、看望被收养儿童在儿童福利机构生活期间的院长、保育员以及曾经的寄养家庭等合理要求,坚持寻根回访接待工作的公益属性,积极为外国家庭提供更为人性化、专业化、特色化寻根回访服务,促进被收养儿童健康成长。

  此外,在收养工作方面,民政部还采取了在全国范围内停征收养登记费,进一步规范儿童福利机构接受收养捐赠等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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