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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回应华为、孟晚舟事件 谈中加关系热点
文章来源:中新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8 22:47    点击量:844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网站消息,当地时间1月17日,中国驻加拿大卢沙野大使在中国驻加拿大使馆接受中外媒体集体采访,20家媒体30多位记者参加。卢大使阐述了对当前中加关系的看法,强调中方一贯重视中加关系发展,中国人民珍视与加拿大人民的友谊。卢大使同时表明了当前中加关系遭遇波折的症结所在,并就加方无端拘捕孟晚舟、中方依法对2名加公民采取强制措施、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华为参与加拿大5G建设、中加自贸谈判、中加关系未来走向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1月17日,卢沙野大使在中国驻加拿大使馆接受中外媒体集体采访。(图片来源: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微信公众号)
1月17日,卢沙野大使在中国驻加拿大使馆接受中外媒体集体采访。(图片来源: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微信公众号)

  采访实录如下:

  卢大使: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在使馆接待大家。我每年都有在年底或者年初同加拿大媒体界朋友聚会的传统。2017年年底的聚会是在我的官邸,我们就一系列问题进行了交流。2018年年底我也想跟大家见面。但是12月1日发生了华为公司高管孟晚舟女士被加方扣押的事件,我就集中精力在处理这件事,顾不上与大家聚会。后来又发生了一些事,大家精力也都集中在那些事上,使馆也在媒体上发表过一些表态。今天我们终于有机会坐在一起,相信大家有很多问题要向我提问。

  今天正好也是一个机会,向大家推荐新任中国驻加使馆新闻参赞和发言人张海涛先生。杨云东参赞已在加工作5年多,即将离任。他在这5年多的时间里工作非常勤奋、敬业,同媒体界的朋友结下了很好的友谊和合作关系。我相信张海涛参赞也会继续同大家密切交往,开展合作,也希望媒体界的朋友们继续给予他支持。现在请大家提问。

  《多伦多星报》:我希望了解,在孟晚舟女士被拘押事件上中国为什么没有将反对声音主要指向美国?是美国指控孟女士涉嫌欺诈。加政府表示加必须遵守《加美引渡条约》,中国却为什么相信加总理对法院可以施加影响?

  卢大使:对于加拿大在美国的要求之下扣押孟晚舟女士,我们不仅向加方提出交涉,也向美方提出了交涉,不存在矛头主要指向谁的问题。你有这个感觉可能是因为孟晚舟女士现在被扣押在加而不是美。至于有人说中方认为特鲁多总理或加拿大政府对加法院有影响力,这不是中方说的,这是加拿大的法律以及《加美引渡条约》有关条款显示出来的程序。毕竟现在加拿大是由自由党政府执政,作为一起外交事件,中国政府只能找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进行交涉。

  《环球邮报》:您是否能说明中方逮捕加公民康明凯和斯帕沃尔是对加方逮捕孟晚舟女士的报复,或者中方在释放上述二人之前加方要先释放孟女士?您是否能说明去年12月1日孟女士被拘捕以来,中方拘捕了多少加公民?

  卢大使:关于“中方对两名加公民采取强制措施是对加方逮捕孟晚舟女士的报复”的言论,这不是中方说的,而是加媒体说的。我本人无论是对媒体还是在双边场合,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恰恰相反,中方认为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孟晚舟女士没有违反任何加拿大法律就被加拘捕,而两名加公民是因为从事了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而被中方采取强制措施。孟女士是无辜的,而从现在的报道看,两名被拘加公民是受法律指控的。

  至于孟女士被拘捕以来,中方到底抓了多少加拿大人,我没有数字。但我从加方报道中得知,有加方官员称,目前在中国有200多名加公民被拘押,同时在美国有900多名加公民被拘押。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不会随便抓人。任何国家的公民到了中国,只要遵守中国法律,他们的旅行安全是有保证的。

  加拿大电视台:孟晚舟事件发生以来,您曾用很强硬的语言将加方反应比作“白人至上论”,中方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解决这个日益恶化的外交争端?这对两国贸易关系会造成什么影响?特鲁多总理曾访问北京,对开展双边自贸谈判充满希望。但目前谈判停滞了,是否要等孟案解决后才能开始?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卢沙野。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卢沙野。(图片来源: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微信公众号)

  卢大使:我注意到,加媒体对我上周发表的文章反应很大,主要是针对我使用了“白人至上论”这个词汇。请你们注意,我用这个词汇的时候不是以一种推崇、赞扬的口吻,而是以批判的口吻,而且我并非指责加整个社会,而是指某些人。

  我批评某些人的时候是有根据的,你们可以从我的文章里一条一条的看,哪一件不能印证某些人是具有这种过时思维的?我也知道加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坚决反对“白人至上论”,但反对不意味着加社会不存在这个问题。有些人就是根深蒂固地存在着这种陈腐思想,一旦外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他们就会不知不觉地流露出来。前不久,加公共安全部长古德尔在里贾纳大学的讲话里明确指出,“白人至上论”是当前加社会的一个主要关切。

  至于当前中加两国发生的一系列不愉快的事情会不会对双边自贸进程产生影响,我认为这是必然的。说实话,中加双方本来对推动自贸进程都持积极态度,而且进行了四轮探索性讨论,解决了大部分分歧。但后来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因素,对该进程造成了干扰和破坏,这些因素都不是中方造成的。

  中加彼此是重要的贸易伙伴,应该说在贸易领域中国对加拿大的重要性比加拿大对中国的重要性更大一些。根据最新统计,2018年两国贸易额有望突破1000亿加元。加对中国出口的增速远远高于从中国进口的增速。加政府一直讲要推进贸易多元化战略,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加贸易多元化战略的一个主要方向。中国政府一向重视同加拿大的经贸关系,会一如既往地推进两国经贸合作。如果条件成熟,我们也愿意继续推进双边自贸进程。

  中央电视台:我来加3年多有一个特别深刻的感受:中国人对加拿大人有非常良好的印象,在中国媒体上几乎看不到对加拿大的负面报道。但我来到加之后发现加某些主流媒体长期罔顾事实地诋毁、批评中国。对这种反差您怎么看?

  卢大使:不只你有这种感觉,我也有这种感觉。来加之前,我对加拿大的印象非常好。我的印象来自于哪呢?来自于中国媒体的报道。事实上中国媒体对加拿大进行了广泛、客观、全面的报道,有时候甚至是美化。

  当我来加后读到加媒体对中国的报道时,有一个突出的感受就是相关报道同我对中国的了解和认识相差很远。2017年4月,我在多伦多发表了到任后的第一次对外演讲,其间公开表达了我的这一观点,即加媒体没有客观、公正地报道中国。我思考了其中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媒体过度地解读中国负面的东西。任何国家都有问题、缺点和不足,但决定这个国家形象和发展方向的是主流的东西。如果总是报道中国负面东西的话,给加民众的印象就是中国是一个很负面的国家。某个问题在中国是一个非常局部、微小的问题,但通过媒体被无限放大,加民众认为这就代表了中国的全部。甚至有时候我看到一些媒体报道,即使谈及中国正面的东西也使用负面的、调侃的语调和笔调。

  二是某些媒体人脑子里有一种固有观念,认为中国不是一个西方民主国家,中国的所有东西特别是政治体制、意识形态上的东西一定是不正确的。不正确的东西怎么会产生好的结果呢?因此在报道中国的时候,如果中国的现实同他们脑子里所固有的观念不一致,他们在报道时就会修改这个现实,以便同他们的固有观念相一致。

  事实上,很多加拿大人,当他们去过中国以后就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我在看加媒体报道时没有获得中国的真实信息。由于媒体人脑子里对中国有一些固有的、陈腐的观念,因此在价值判断上就存在双重标准。这就是我在上周所发表的文章里讲的核心意思,即西方国家做的事情就是好的,中国做相同的事情就是错的。

  长期受这种舆论报道的影响,难怪很多加民众对中国有不好的印象或持批评态度,这种舆论环境也不利于两国开展友好合作。希望加媒体经常到中国实地参观、考察,也可以多派一些常驻记者到中国。当然,前提是你们要把你们所看到的东西,如实地向加民众传递。

  新时代电视台:请问大使,最近发生的孟晚舟案、加中外交风波等会对在加华人有什么影响?加中两国的想法、立场多有不同,您对生活在加拿大的华人有什么建议?

  卢大使:在加拿大生活的很多华人,他们的祖籍国是中国,国籍国是加拿大。我们希望华人在加拿大生活得好,事业工作发展顺利,也希望在加华侨华人能够充当中加友好的纽带,为促进两国友好交往和合作发挥你们的作用,甚至可以为缓解当前两国关系的紧张发挥积极作用。当然,加是多元文化社会,相信华侨华人在这里的生活不会受到太多影响。

  加通社:大使先生,很多加民众都在谈论加中两国司法体制的不同,您能否向加民众解释中方的司法体制?您认为中方需要多长时间才会就康明凯和斯帕沃尔是否违反中国法律进行裁定以及审判?此外,孟晚舟案在加得到公开庭审,目前她被保释并居住在家。但自从上述两名加公民在华被拘后,加方对二人的领事探视次数十分有限,二人也未再公开露面。对于这种不同,您有什么评论?

  卢大使:中加两国社会制度不同,司法体制当然也有不同之处。但双方都表明各自国家是法治国家。中加司法体制有不同之处,也有相同之处。比如,加拿大坚持司法独立,中国也是,中国司法机关独立行使权力。加政府不能干预司法,中国行政机关也不能干预司法机关办案。加拿大讲究程序合法,中国同样也讲究程序合法。

  但孟晚舟案和两名加公民被拘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案子,因此处理起来两国就有所不同。对于两名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加公民,中方指控他们涉嫌危害中国国家安全,这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案件,中方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

  所以,不能因中方对两名加公民采取的司法措施不同于加方对孟晚舟采取的司法措施就指责中方做法不对。中方是按照国际惯例和通行作法对待两名加公民。事实上,中方现在对两名加公民采取的、你们认为所谓不正常的司法措施,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处理类似案件时,都有类似做法。

  《华尔街日报》:在当前形势下,您是否担心加拿大加入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禁止华为参与5G项目?如果加方禁止华为设备会有什么后果?对加中关系会有什么影响?

  卢大使:我一直担心加拿大会作出与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相同的决定,我认为这种决定肯定是不公正的,因为他们的指控没有依据。我长时间跟踪这方面的报道,“五眼联盟”国家指控华为设备对他们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但从没有拿出证据。

  上个月,华为轮值董事长在对记者发表谈话时也感到很冤枉,他说美国都没用过华为设备,怎么知道华为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威胁?他说,如果美国有证据,哪怕不愿给华为看,也可以给有关国家及电信运营商看。西方国家的法律最讲究证据,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却不那么讲究证据。这让我怀疑有关指控是别有用心的。

  事实上,有的国家并非出于国家安全、而是出于其他考虑才提出禁止使用华为设备。仅仅建立在猜测基础上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也是不能长久的。我们希望加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做出明智的选择。至于如果加政府禁止华为参与5G项目会有什么后果,我不知道,但我相信肯定会有后果。

  《人民日报》:大使先生,刚才您提到2018年中加贸易额有望超过1000亿加元。如果中加关系这种局面持续下去,未来会不会对中加经贸等领域合作产生影响?

  卢大使:当前中加关系的现状确实对中加双方交往和合作造成很大冲击,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责任不在中方。但中国政府愿同加政府共同努力、共同寻找有效的途径来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但是解决问题需要诚意,需要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搞清楚,要抓住问题的症结,分清彼此的责任,是谁的问题谁就要负责解决,而不能说自己的问题一笔勾销,却要对方解决自己的关切。

  我们希望通过双边渠道冷静地处理有关问题,而不要诉诸“麦克风”外交,这样把问题炒热反而无益于解决问题。我们希望能够通过双方的相向而行、共同努力尽快把这些问题解决掉,使两国关系回到正轨。

  新华社:大使先生,我注意到,昨天加拿大外长在接受加媒体采访时说,扣押两个加拿大人不是针对加拿大,而是针对整个国际社会。她下周要去达沃斯开会,要把这件事情在达沃斯经济论坛上提出来。对此,您怎么看?

  卢大使:昨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已经就这个问题作了回答,事实表明,说中国是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威胁,这显然是不对的,不符合事实。我刚才也讲到,双方应该通过双边渠道,坐下来冷静地进行商谈,而不要诉诸媒体搞“麦克风”外交。

  同样,去拉一些国家给自己帮腔,也无助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多几个国家表态支持并不能改变问题的性质,公开地打“口水战”可能会激化矛盾,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是个谈经济的地方,我们希望不要谈跟经济无关的事情。如果加方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就不应该这么做。我们希望加方三思而后行。

  《七天》:2018加中旅游年好像未如想象中的那么火爆,原因是什么?出现近期的情况后,您对此后加中旅游、两国人民双边交往有哪些评论?

  卢大使:我也感觉好像中加旅游年并没有让双方旅游人数暴涨,但是从数字上看,还是增长了一些。在我的印象里,去年双方旅游人数增长了5%-6%,在加拿大的外国游客来源国里,中国是增长最快的,这是中加旅游年的功劳之一。

  另外,至少中加旅游年的开展,在两国民众中扩大了对对方国家的宣传。也许双方对去年旅游年的成果还不太满足,所以旅游年还没有结束,去年旅行年还没有举行闭幕式。我希望今年旅游年也许可以继续,当然我们也希望旅游年的开展有一个良好的政治氛围。两国人民间的相互了解和友情会不会反过来对两国政治家产生正面的影响,我希望如此。

  中新社:在加拿大媒体上,有声音认为,在孟晚舟事件上,中方对加拿大的司法体制、加拿大国情还缺乏了解。还有声音认为,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加拿大是西方国家中对华最友好的国家,中方不应对华为事件“反应过激”。您对此怎么看?

  卢大使:所谓在孟晚舟案上,中方对加拿大的司法体制不了解,潜台词就是希望中方应接受加方对孟晚舟案的处置方式。据我了解,加媒体还有另外一种声音,认为加方本不应这样处理孟晚舟案。很多加拿大、美国著名学者和评论家表示,如果认为孟晚舟案仅仅是简单的司法案件,那就太天真了。

  中方从一开始对此案的定性就没错,它是一个政治问题。中国政府一开始就对加政府的处理方式持批评态度,不是因为中方不了解加司法体制,而恰恰说明我们对加司法体制很了解。加拿大的确在中国人民心目中有非常好的形象。可以说,在西方国家中,中国人民认为加拿大是最好的朋友,比如白求恩医生就是一个中加友谊的象征。

  正因为中国人民把加拿大视为在西方国家中我们最好的朋友,所以在发生孟晚舟事件后,中国人民在感情上受到很大的伤害。在中国有一句俗话叫“为朋友两肋插刀”,但现在很多中国人的感觉像是“被朋友背后捅刀”。这种情况很不好。我刚才一再强调,希望能尽快妥善解决此案,修复两国关系,恢复两国人民间的友好感情。

  加拿大广播公司电台:近期特鲁多总理同多国领导人通话,期间谈及中国及法治精神等,您如何看待特鲁多总理的这些沟通,中国会不会因此被孤立?

  卢大使:中国不会在国际社会孤立。国际社会有那么多成员,中方不会因为仅仅几个国家的反对就动摇我们的立场。国际社会不是仅有西方国家,中国的朋友遍天下,横跨亚非拉都有。在国际上拉帮手无助于解决当前问题。这就像我刚才所说的,实际上会激化矛盾,还不如双方踏踏实实地坐下来,诚心诚意地来谈。

  加拿大广播公司:您刚才提到目前加中应以真诚的态度、基于事实探讨解决问题。但孟晚舟女士的案子是公开透明的,那么中方对两名加公民的指控是什么呢?如果孟晚舟女士释放,中方是否会释放两名加公民?

  卢大使:加方对孟晚舟女士没有任何指控,她没有违反任何加法律。从一开始,中方就表示两名加公民涉嫌参与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活动。我相信,随着调查深入,对两名加公民的指控会越来越清楚和明确,中方会严格按中国的法律和司法程序来处理两名加公民案件。至于你说的,如果加方释放了孟女士,中方是否会释放两名加公民,我在一开始就强调这两个案子是没有联系的。但既然要解决相互的关切,双方只有坐下来谈。

  路透社:大使先生,您上周在《议会山时报》发表的文章中表示中方采取的行动属于“自卫”,您能否对此作进一步的具体阐述?

  卢大使:两名加拿大公民涉嫌参与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活动,中方据此抓捕了他们,这就是“自卫”。

  加国传媒:孟晚舟女士被无端抓捕后对中国影响严重,很多人对加拿大印象是非常恐惧,他们会担心在加人身安全是否有保障,尤其是企业家和留学生。您对他们有什么想说的吗?您对此有何看法?

  卢大使:任意拘捕一个没有违反有关国家法律的跨国公司高管,这在世界上是前所未有的。这的确会对中国人尤其是商界人士造成很大冲击,他们难免会对到相关国家旅行的安全问题产生关切。正如中国政府日前发布的旅行安全提示中所说的,建议中国公民赴加旅行要多加注意自身安全。当然,我也注意到加政府也更新了赴华旅行提示。我要重申,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也是高度法治化的国家,我们欢迎各国人士赴华旅游、经商、就学,只要没有违反中国的法律,安全是绝对有保证的。

  《渥太华生活》:大使先生,您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当前加中政府就解决近期案件的最新进展,双方交流的层级是哪一层?加方是总理还是外长在同中方沟通?另外,近期加公民谢伦伯格在中国被判死刑,加总理特鲁多和外长弗里兰均对此表达了关切,也请求中方宽大处理,请问谢伦伯格有无近期被行刑的危险?中方是否会考虑加方宽大处理谢伦伯格的请求?

  卢大使:中加双方就近期事件保持着畅通的沟通渠道。我也曾与弗里兰外长几次通话。两国总理、外长因日程原因迄今尚未接触上。媒体上也没有看到相关报道,总理与外长级别应该是没有接触。通过目前中加双方的接触,双方对彼此的观点非常清楚,我希望双方的接触不能只停留在表达立场上,而应更进一步,展示解决问题的诚意。

  至于谢伦伯格案,大家都知道,毒品犯罪在世界各国都是重罪,中国法院根据中国的法律对其判处死刑是合乎中国法律规定与司法程序的。我看到加媒体有很多说法,有人说中国对他判处死刑速度太快。但如果你仔细阅读中国法庭发布的有关文件,就能看出此次判决遵守了中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所有程序与时限要求。

  所以一项判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在于作出判决的时间长短,相信加方对此可以理解并且予以尊重。对于谢伦伯格先生而言,他还有上诉的机会。正如在一审判决后,他也提起上诉才有了现在的重审。至于该案的最后结果,要看下一步他是否会上诉,以及上诉后法院会作何裁决。

  彭博社:孟晚舟案非常复杂,可能会拖延数月甚至数年,中国是否有耐心在等待该案判决期间不采取进一步恶化局势的行动?此外,加方认为加公民康明凯享有外交豁免权,为何中方认为他没有?

  卢大使:中方认为,孟晚舟案从一开始就不具有合理性。从加拿大方面看,她没有违反加任何法律。从美国方面讲,美国指控她违反了所谓的制裁伊朗法案,而这是美国国内的法律。美国的“长臂管辖”没有任何国际法依据,这是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如果所有国家都像美国一样用“长臂管辖”实现自身目的,世界就乱了。

  相信加方也不会希望某个加公民因吸毒或贩毒,当他在第三国旅行时被中国政府抓捕。所以孟晚舟女士的案子不应持续很长时间,应很快做出了断,就是将她释放。至于康明凯先生的外交豁免问题,中国也有很多国际法专家,他们研究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认为,从这次康明凯访华的身份、持有的护照、签证都意味着他不享有“外交豁免”。

  至于加政府讲的,在他任驻华外交官期间从事的活动具有所谓的“余效豁免”。实际上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如其活动不是执行职务也不能享有“余效豁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属于执行职务的行为。美国、加拿大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有很多类似判例,都认为外交官从事危害驻在国国家安全的行为不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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