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网上贩卖军功奖章涉嫌违法军功荣耀不可亵渎岂容买卖
文章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7 22:46 点击量:449 大
中
小
近日,一位退伍老兵发给战友的微信在部队引起关注。原来,这位退伍老兵多次收到一个微信昵称为“老兵”的人的添加好友申请,通过后,对方发过来许多推销军功章和证书的信息,其中老式的一、二、三等功军功章和证书,一套仅需140元。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刚刚结束的退役军人信息登记过程中,也有老兵向登记点或民政部门反映遇到过类似情况。调查发现,不仅退役军人遭到过不良微商骚扰,现役官兵也常常收到一些涉嫌违规的宣传册页。这些宣传品以售卖野战帐篷、作业箱包、应急器材等所谓“军用产品”为主,同时,打着“纪念收藏品”的幌子,夹杂着武器装备模型摆件、军事纪念品和军队荣誉奖章等产品。推销时间上,通常以老兵退伍、干部转业时段较多;方式上,发件人通常匿名寄件,也通常不写具体收件人,直接写上“某某单位处(科)长收”,并采取“蜂群式营销”的手段,将违规宣传单大批量寄往部队;产品上,不仅有军功章和证书,还有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学员证章和国防服役章等纪念章。
进一步调查了解到,参与购买的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军迷,购买军功奖章、纪念章主要用于个人收藏;二是演员,购买这些物品主要作为演出服装佩饰使用;三是退役军人,有的退役军人由于保管不善遗失奖章,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奖章、弥补缺憾。当然,这其中也不乏个别人为满足虚荣心“装门面”或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军队为在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对部队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授予奖章,是精神奖励的主要形式,是军人荣誉的特殊载体。”徐州军分区政委李中双介绍说,军队颁发的奖章是军队定点制作、统一下发的,并与奖励证书、表彰通令配套使用、相互印证。
“把军功章作为商品随意买卖,是对军人荣誉的亵渎、对功绩内涵的扭曲,任其发展,必将扰乱军令法纪。”李中双提醒,遗失奖章的战友要通过正当渠道进行认证,切不可自作主张、私自购买,更不能弄虚作假、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网络售卖的军功章一旦被用于假冒军功等造假行为,除了当事人可能被追究责任外,生产、销售军功章的人也会因涉嫌造假被追究法律责任。”江苏省徐州永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宁说,目前国家已经对贩卖、销售军服、标志服饰的行为作出明确要求、进行严格约束,但对销售军功奖章证书等行为还没有明确规定。她建议,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为打击生产、贩卖军功奖章证书的行为提供法律支撑,同时,打击贩卖军功奖章证书的行为,需要军地加强配合,联合开展生产监察、市场稽查,加大微商营销监管。(王少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