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日本使馆发领事提醒 呼吁中国公民在日遵纪守法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09 16:01 点击量:383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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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东京12月8日电 综述:中国驻日使馆发出领事提醒 呼吁我公民在日遵纪守法
新华社记者姜俏梅
据日本媒体12月初报道,11月26日,11名中国人在北海道木古内町因非法滞留被捕,另有46名中国人去向不明。目前这一事件仍在调查之中。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8日向记者介绍近年我使领馆领事保护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呼吁中国公民在国外应遵守所在国法律,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保工作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但不袒护个别人的违法行为。
非法滞留“打黑工”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长崎县近年成为中国邮轮游客热门目的地。2017年,共有299艘来自中国的邮轮停靠长崎县内长崎港及佐世保港,邮轮游客达82万人次。中国邮轮游客无须提前申请日本签证,只需将护照交由邮轮代理公司保管并凭护照复印件办理简易入境手续即可上岸游览。
今年以来,中国驻长崎总领事馆多次接到邮轮代理公司通报,中国游客在上岸游览期间去向不明,未按时返回邮轮。据统计,2018年长崎总领馆共收到18名中国公民失踪通报,其中邮轮游客17名,技能实习生1名。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提醒,持短期签证或邮轮游客擅自滞留日本“打黑工”,一旦被发现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今年8月,长崎总领馆接到长崎拘留所通报,称因涉嫌非法滞留被关押在该所的中国公民来某要求领事探视。据了解,来某于2017年12月20日乘邮轮抵达长崎后私自脱离团队前往埼玉县餐厅工作4个月。今年5月,来某多次前往东京入国管理局,申请办理回国手续,但因其涉嫌违反日本出入境管理和移民认定法而被捕,后被转至长崎拘留所关押,法院判其有期徒刑1年、缓期3年执行。来某后于10月1日被释放。
出国务工选择正规渠道 切莫轻信网上中介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还提醒广大公民,出国务工必须选择正规公司、正规渠道,办理与工作目的相符的签证,切莫轻信中介和所谓朋友介绍的“打工”,以免在损失钱财的同时触犯日本相关法律。
中国公民杨某,不顾家人反对,经所谓“朋友”介绍,在网上找到一个招工中介,并在旅行社花费3万多元人民币办理了所谓日本务工手续和停留期为15天的旅游签证。到了日本后,“接头人”在机场收取中介费后便借故失踪。杨某不懂日语,且无就业资格,因此流落街头。今年2月下旬,他到中国驻日本使馆寻求帮助时已是身体虚弱,精神恍惚。后经使馆协调,杨某最终于3月回国。他一意孤行的做法不仅被黑中介和旅行社骗去钱财,还在异国他乡留下犯罪记录,给个人和家庭都造成巨大影响。
非法务工不受日本法律保护 发生意外无保障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提醒,打“黑工”系违法行为,诸多权益无法保障,不仅会面临法律制裁,留下不良记录,还有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甚至断送健康和生命,成为自己和家庭永远的伤痛。
我公民宋某2018年9月在日本千叶县一工厂工作时,因叉车事故意外身亡。日本警方在现场确认时,发现宋某所持日本居留证件系伪造,与工厂没有签订雇佣合同,系非法务工。驻日使馆接到警方通报后,迅速联系宋某国内家人办理护照和人道主义签证,赴日办理后事。由于宋某系非法务工,其家人在办理死亡手续、遗体火化、后续赔偿方面都面临巨大困难。宋某正值壮年,本是一家的经济支柱,却客死异国他乡,留给家人无尽的悲痛。
中国公民林某2014年4月以技能实习生身份来到日本千叶县农村做农活。2016年7月,林某在未履行任何解约手续的情况下离开,赴茨城某建筑公司工作(此时林某已经因未在工作范围内从事规定工种沦为“黑工”)。茨城用人方在未检查林某的劳动用工合同、未为林某办理任何劳灾保险的情况下雇用了林某。
2017年5月,林某因与日本工友N发生口角,被N泼汽油并点燃,导致严重烧伤。在林某住院期间,该建筑公司支付了住院治疗及定期诊疗费用。2017年7月,建筑公司和N的代理律师与林某签署和解书,赔付林某400万日元。和解书表明:至此,林某与公司解除雇佣合同,公司、N、林某三方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林某签证期限为7月5日,林某出院后,警署以超期滞留罪将其逮捕。尽管林某后经使馆多方协调成功申请到劳灾,并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其“黑工”身份导致维权不利,身体病痛和心理阴影将伴随余生。
上述案例显示,非法务工不受日本法律保护,一旦发生意外,非法务工人员在工资福利待遇、医疗保险、工伤赔偿等方面均无保障,个人和家庭要承受的损失将远超务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