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买的房迟迟不交付使用 谁知别人却在装修我的房
文章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07 15:44 点击量:261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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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家人表示,房屋已经被装修了
家住巴中市的宋芳早在2014年就全款购买了温江翰林世家的一套房子,因开发商一直表示未通过验收不能交房,直到今年7月9日,放心不下的宋芳赶到温江,发现竟然有人正在装修自己购买的房屋,而对方拿出了法院裁定书,表示该房已由法院裁定抵偿给建设施工单位。
对此,作为实际开发商的浙江宏臻实业有限公司表示,该房屋并不是一房二卖,而是作为土地持有人的东创公司因债务问题,房产被法院查封,且在浙江宏臻与建设施工单位约定的保护公司权益出现差错后,“误伤”了购房业主。
购房者
还未交付 别人怎么在装修我的房?
2014年7月,宋芳以儿子侯佳的名义购买了温江区翰林世家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按照合同规定,原本应该在2015年年底交房,但迟迟没有交房。
上月9日,宋芳赶到温江,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子,竟然有人在装修。宋芳说,自称对这套房子有处置权的任先生表示,法院已经将这套房子执行给他所在的公司,也就是翰林世家的建设施工单位——浙江立信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立信),并出示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
宋芳找到开发商后,对方给出了换房方案,但因换房面积太大,宋芳无法支付其他面积补款被否定。
装修者
法院查封
多套房已抵偿给施工单位
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装修者任敏,他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是浙江立信的工作人员。早在2014年8月,开发商成都东创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创公司)因经济纠纷被起诉,其在翰林世家的多套房子陆续被法院查封。
成都商报记者从任敏出示的法院通知书、法院执行裁定书上看到,因东创公司与其他公司的经济纠纷,多套房产被查封。浙江立信以未能收到工程款为由起诉,上述房产优先抵偿给了浙江立信。“公司要给工人支付工资,所以对房子进行了出让。”任敏说,按照法院裁定,公司可以以裁定书为依据,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开发商
特殊情况
并非一房二卖
开发商销售王经理表示,这并非是一房二卖,而是特殊情况。王经理说,翰林世家是东创公司与浙江宏臻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开发。因东创公司因经营不善,2015年3月,在浙江宏臻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查封了翰林世家二期的几十户房源。
为了保护资产,浙江宏臻公司负责人通过与建设施工单位,也就是浙江立信约定,以建设单位享有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名义,将这数十套房产作为工程抵押给浙江立信。
王经理说,因为公司还未来得及到房管局备案时,这些已经签订合同的房子就被查封了。
王经理说,经过公司和相关部门的协调下,现在大部分的业主产权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大概还剩下4户,也正在协商中。
律师说法/
一方有纸质合同
一方有法院裁定
房子到底属于谁?
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明认为,法院的裁定处置在程序上不存在问题,因查封时,该房屋未进行备案,在所有权上仍然属于开发商(而被查封)。因此,这一房产纠纷,属于开发商未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且在法院查封后、未能及时通知业主而造成不能交付房子的合同违约,业主可主张赔偿损失,例如返还购房款、赔偿违约金,以及房屋在这期间的增值等。如签订合同的开发商已经正式宣布破产,就只能按照破产清算程序申报债务。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且受保护,作为名义上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东创公司,并不是主观故意将房屋另行出售或抵押他人,因此不存在一房二卖的嫌疑。但是因房屋已抵偿给建设施工单位,使得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履行条件,业主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赔偿违约金以及其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于遵素 摄影记者 张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