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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霸道女总裁”私分公款外逃八年 梦中惊醒选自首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28 09:40    点击量:275    

  外逃八年的“红通人员”叶丽宁(左)来到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投案自首。盛慧 摄

  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分析研判外逃人员藏身之地。黄创新 摄

  伙同他人私分巨额国有资产后,她坐上了出境的航班,本以为来到梦想中的“世外桃源”,却不想竟沦为“黑保姆”。睡梦中她猛然惊醒——

  “霸道总裁”归案记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原北大资源集团总裁叶丽宁私分国有资产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叶丽宁当庭认罪服法。至此,这场时间跨度长达8年之久的国际追逃追赃的正义之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霸道总裁”私分公款,任性而为葬送幸福生活

  2017年6月22日,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花蕊又度过了一个漫长的“不眠之夜”。上班时间还没到,她便早早来到单位门口,今天她要等的是一个自己已经“日思夜想”整整8年的“老朋友”。

  “终于要见面了!”

  没过多久,一名50多岁的中年妇女出现在海淀区纪委监委门口。虽然没有直接见过面,但是花蕊还是一眼认出了她,“叶丽宁”。

  “花蕊,我是来自首的,谢谢你。”

  叶丽宁,女,1966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1987年本科毕业后即留校担任北大党委研究室秘书,之后又担任北大资源开发公司(后更名为北大资源集团)副总经理,年仅32岁的她早早地走上了领导岗位。事发前,叶丽宁共在11家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6家企业担任股东,还在29家公司担任过职务,是普通人眼中标准的“成功人士”。

  强烈的事业心,争强好胜的个性,精明干练的工作作风,成就了她的辉煌。但是随着职务升迁,叶丽宁的骄横之气也不断滋长,同事们评价叶丽宁是“出了名的霸道总裁”。2001年,当看到其它高校校办企业高管拿着高薪、享受期权,待遇明显优于自己时,叶丽宁心中失衡,她不顾公司负债运行、连年亏损现状,向董事会提议用公司账上沉淀的资金给员工发奖金。2001年至2004年,通过转移房租收入、隐瞒收支等方式,叶丽宁伙同其他高管(另案处理)将巨额国有资产分发给集团领导和部分员工。

  后来得知事情败露,2009年8月,叶丽宁经深圳罗湖口岸前往香港,从香港逃往英国,开始了她的“潜逃之路”。坐在国际航班上的叶丽宁心中曾掠过一丝侥幸,以为自己可以“逍遥法外”,逃脱法律制裁。辗转8年间,叶丽宁变换身份、隐姓埋名藏匿于英、美多国,最终“留洋梦”还是被现实击碎。没有亲人陪伴,没有朋友倾诉,没有固定住所,没有收入来源,叶丽宁不得不靠给房东帮佣、带孩子、当保姆来折抵房租、维持生计,连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

  从名噪一时的“女总裁”到护照过期的“黑保姆”,从曾经的光鲜亮丽到现在的老态龙钟,从父母亲人的骄傲到如今的心痛惋惜……51岁的叶丽宁在“不归路”上越走越远,直到她遇到了花蕊。

  “铁面巾帼”坚守阵地,不舍不弃久久为功

  2017年6月7日晚8时许,花蕊又接到了叶丽宁打来的越洋电话,这次叶丽宁表达了回国自首以及通过国内的父母积极协助退赃的愿望。作为唯一一位亲历北大资源集团国有资产私分案全过程的侦查员,她了解叶丽宁的性格、为人,熟悉她的家庭,知道她的朋友。整整8年,大洋彼岸的叶丽宁始终是她最“牵挂”的办案对象。

  花蕊一方面向叶丽宁的亲属、同学、朋友传递宽严相济的追逃政策,另一方面积极寻找可以信任的中间人向叶丽宁宣讲政策法律,力争打消她继续滞留国外避罪的幻想。“只要有一丝可能性,我就不会放弃对她的追逃。”花蕊说。

  “分析叶丽宁的性格特点,我们发现对家庭的渴望和对父母的愧疚之情是她的‘痛点’,如果能够争取到叶丽宁家属对追逃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对叶丽宁劝返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动之以亲情、晓之以政策,叶丽宁终于答应愿意回国。6月12日上午,叶丽宁将全部赃款退回到海淀区纪委监委专款账户,22日,外逃8年的“红通人员”叶丽宁来到海淀区纪委监委投案自首,这场“马拉松”式的追逃攻坚战终于迎来了胜利的一天。花蕊因为在追逃追赃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记功表彰。

  “世上没有法外之地,‘天网’之下处处都是落网之地。只有迷途知返、早日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花蕊仍记得她和叶丽宁见面时说的话。

  “量身定制”追逃方案,牢牢扎紧防逃篱笆

  在北京市追逃办指挥协调下,海淀区纪委监委实行一周一例会、一周一专报、一事一协调的“六个一”工作模式,全通道解决“疑难杂症”。“我们为每个在逃人员量身定制追逃方案,有针对性地选择追逃策略,坚持做到因案施策、一案一策,确保精准发力。”海淀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樊中恒说。

  此外,海淀区纪委监委还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修改完善了《海淀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海淀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等制度,推动相关措施落地生根,筑防逃堤坝,切断腐败分子后路。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海淀区追回在逃人员6人,其中劝返自首4人、抓捕2人。

  “追逃,是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外逃腐败分子存量;防逃,则是以最果敢的措施遏制外逃腐败分子增量。”海淀区纪委监委有关领导表示,区纪委监委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在加大追逃力度的同时,聚焦证照管理、“裸官”治理、重点人员监管等关键环节,把牢防逃关口,扎紧制度篱笆,构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有效机制。

  “防住一个,就是追回一个”,织密防逃这张大网,网上各个节点必须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下准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推进“追防一体化”机制建设。以反腐败协调小组为中心,各部门积极配合,强化对出国审批、证照办理等流程的监管,畅通边控技侦、网上通缉、反洗钱查询的“绿色通道”。

  同时,加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因公(私)护照管理、出入境审批报备制度,认真落实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定期抽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真实性。对关键岗位人员多警醒,对苗头性问题多过问,对有外逃倾向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让企图外逃的腐败分子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公安机关共享信息数据,强化对“裸官”的掌握和监管,有效切断腐败分子外逃后路,海淀区连续四年新增外逃人员为零。

  “叶丽宁归案,再次证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不是出路,外国决不是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海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肖韵竹说,海淀区将进一步加强“追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构建严密的防逃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讯员 黄创新 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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