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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强占6套安置房拒不退还 匿名举报警方剜掉“毒瘤”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7 10:14    点击量:344    

  近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了解到,经过半年努力,利通分局成功扫除了长期盘踞在利通区板桥乡高家湖村“村霸”——马某某。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72岁的马某某原本在村里辈份挺高,村民都尊称他为“三爷”,但近年来,马某某因生意失败,鱼肉乡民,大闹村民组织,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非法上访,甚至,虚构事实,霸占原本是分给其他村民的6套拆迁安置房。当这一危及基层政权组织的“毒瘤”被警方铲除,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鱼肉村民横行乡里

  马某某曾经有段辉煌的过去,40多岁时开始承包小工程、做房地产等生意发迹。然而,好景不长,2000年以后,他的生意开始走下坡路,人生观、价值观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办案民警介绍,他先是赊账赖着不给,最后,发展到在当地横行霸道作威作福。

  刘某在高家湖村饲养土鸡,马某某多次从他家购买土鸡,却总是赊账。有次,刘某对马某某贪得无厌的行为忍无可忍时,却换来了马某某的一顿暴打。村上一家贩卖煤炭的生意人也有过同样的遭遇:“每次都是先赊着,时间一长,向他索要欠款时,轻则谩骂几句,重则就要用拳头说话了。”对于马某某鱼肉村民的行为,村民敢怒不敢言。

  1994年,高家湖村村部对部分办公用房进行建设,马某某承包了该工程,合同上约定工程总造价为17万元,最后结完账,马某某还多拿了6000多元。

  时任村委会书记马存仁查出多付了钱,且在与马某某清算账目时,马某某也承认多拿钱了,还给村里打了一张6000多元的欠条。本该是马某某给村委会还款,可有了这张欠条,事情却发生了戏剧性地反转——多年来,马某某以此为由,宣称高家湖村委会拖欠他工程款未结清,并到处信访。

  2015年10月20日,马某某伙同他人到板桥乡司法所办公室闹事,以工程款未算清、板桥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未能给出让自己满意的答复为由,在板桥乡司法所办公室内大吵大闹。其间,马某某的手下马某中揪住司法所所长的衣服领子不放,并对其进行辱骂,限制司法所所长人身自由持续1个多小时,三人在司法所中闹事长达3个多小时,直接导致板桥乡司法所无法正常办公。

  这还不算,2017年11月以来,马某某带领团伙成员何某德、马某忠、马某福,前后十余次到高家湖村部、高家湖村委会、板桥乡政府会议室、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申控大厅等办公场所,为满足一己私利,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在办公场所采取大吵大闹、辱骂乡(村)干部、掀翻工作人员办公室内办公桌、冲撞板桥乡政府会场、限制乡(村)干部自由等违法行为,企图达到自己的目的,每次闹事长达3小时之久,严重影响了板桥乡政府的办公秩序。

  强行侵占安置房

  近年来,吴忠各乡镇建设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过新农村建设,农民们都搬进了楼房。高家湖村的建设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该村一半的耕地、村民地皮被征用,并分到了农民安置楼房。而马某某家的宅基地及耕地并不在此拆迁、征用行列中。

  2014年3月,马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通过煽动不明情况的村民到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高家湖村同心街路段,以打土坝、辱骂及采取暴力的方式,要求政府将自家未在拆迁计划的房子征掉。由于马某某等人强行阻拦,正在施工建设的利通区高家湖段同心街路段工程被迫停工长达半个月之久,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造成了施工方的财产损失达20多万元。

  同年7月20日,马某某伙同团伙一成员虚构事实,欺骗受害人马东(化名)称位于吴忠市利通区高家湖村安置楼二期有一套属于自己的顶账房,与马东签订购房合同,并以16.2万元的价格将该套楼房出售给马东。马东支付了14.2万元房款后一直未得到该套楼房屋手续,每次索要,马某某始终以房屋手续未办完为由推脱。4年了,马东钱花了,房子却成了纸上画饼。

  2014年9月,马某某及其同伙以高家湖村委会欠其工程款为由,将正在建设的利通区板桥乡高家湖村安置楼二期某单元6套房子强行占有。经警方核实该工程交工后楼房交付房管部门,当时6套房子的产权归吴忠市房管局所有。马某某等人通过撬门、更换门锁的方式强行占有,有关部门协商几次,马某某拒不退还,致使房子无法进行分配,村民丁某某等人无法入住。

  匿名举报警方剜掉“毒瘤”

  2017年12月,利通分局收到群众的匿名举报信,举报高家湖村村民马某某长期欺压百姓、谩骂村干部,并且经常扰乱乡村两级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行为恶劣。

  为查清该团伙的组织构成和违法行为,利通分局组织专人对该团伙全面进行外围调查。在调查初期,受害群众迫于马某某等人的淫威,不敢出面作证。最终,在强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下,受害群众看到了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终于放下思想包袱,主动上门找到专案组指证犯罪。

  说起马某某这伙人,高家湖村的村民们至今心有余悸。“他们家门前的路属于他们家,别人家门前的路也属于他们家”一位村民说。板桥乡政府一名工作人员指着自己快散架的办公桌:“这就是他们在办公室内大吵大闹时掀翻了我的办公桌,桌子都摔散架了。”

  “在高家湖村修路时,我们只要开始施工,马某某就躺在工程车下面阻拦施工,倚老卖老,好好的一个工程,被马某某挡的没办法开展下去,工程损失巨大。”事情已经过去几年,专案组民警找到当初项目负责人赵某询问时,赵某痛恨地说。

  马某某及其同伙相继落网后,在板桥乡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当地群众拍手称快,奔走相告。“村霸”的倒下极大地震慑了那些企图效仿马某某的人。

  “真的感谢你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有底了,也让群众获得了更多的安全感。”专案组民警再到高家湖村时,村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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