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督促各地控制棚改成本 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4 11:53 点击量:397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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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13日电(王日晨) 7月12日,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今年1—6月,全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占目标任务的62.5%。接下来,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督促各地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让更多困难群众早日“出棚进楼”。
住建部表示,棚改的持续推进,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一举多得的作用。2008—2017年,全国棚改累计开工3896万套,帮助约1亿人“出棚进楼”。其中,2013—2017年,全国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2645万套,6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截至2017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林区棚户区166万套、垦区危房238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305万套,促进了林区、垦区、国有工矿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房价上涨较快城市,通过新建棚改安置住房,增加了住房供应;房地产库存多的城市,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促进了房地产去库存。通过实施棚改,既改善了老城区人居环境,也引导部分人口向城市外围转移,促进了新区发展。此外,2013—2017年,全国棚改完成投资约6万亿元,带动了投资消费和经济增长。
住建部方面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的要求,指导督促各地扎实推进棚改工作。各地应及早开工新建项目,加快建设续建项目,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做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各地要树立精打细算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禁大手大脚花钱,严禁违规支出,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棚改贷款,努力实现市域范围内棚改资金总体平衡。
在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方面,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
同时,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住建部方面强调,棚户区改造是住房制度建设、住房保障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千万万群众安居乐业。目前,全国棚户区改造的任务还很艰巨,今后将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