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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 严禁违规支出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4 11:52    点击量:379    

今年棚改已完成62.5%

  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吹风会时指出,截至6月底,全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已占今年目标任务的62.5%。未来将在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禁违规支出。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棚改落地方式,对于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将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则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上述负责人表示,各地应当及早开工新建项目,加快建设续建项目,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做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让更多困难群众早日“出棚进楼”,住得放心、舒心。

  但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棚改要依法依规控制成本。具体来看,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

  而对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上述负责人表示,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事实上,棚改货币化安置调整工作早已开始。前述负责人介绍,2016年以来,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市场发生变化、商品住房库存不多的情况下,没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仍偏高。因此,住建部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督促这些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

  其中,2017年8月,住建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明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更多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11月,住建部会同国开行、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货币化安置逐渐收紧已是大势所趋。货币化安置造成了大量的购房需求,而部分城市的库存不足,这些需求放大了购房紧张情绪。必须明确的是,棚改的数量将减少,这是2018年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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