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盘点公司债发行人2017年年报:去杠杆初见成效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30 15:19 点击量:285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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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在昨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通报了公司债发行人2017年年报相关情况。上交所表示,2017年,发行人在财务杠杆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经营情况总体向好。但与此同时,在去产能、降杠杆过程中,少数发行人显现出承压能力较差、偿债能力较弱,需进一步关注。
数据显示,今年上交所应披露2017年年报的非上市或挂牌发行人(含企业债券)共2426家,其中2332家发行人按规定于4月30日前披露年报,准时披露率超过96%,相较上年同期继续稳步提升。
与往年相比,今年上交所公司债券年报事后审核工作基于风险和问题导向,深化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相关信息的监管,如加强对发行人所从事业务及行业的针对性问询、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及流动性情况、聚焦往来占款及其对发行人现金流的影响、强化对发行人主要资产价值及变现能力相关信息的审核,以及加强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事项的监管。
审核发现,2017年,发行人在财务杠杆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经营情况总体向好,盈利能力明显改善,信用水平整体提升,主体资质逐步增强。不过,上交所同时指出:“在去产能、降杠杆过程中,少数发行人显现出承压能力较差、偿债能力较弱,需进一步关注。”
数据显示,上交所公司债发行人2017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34.81万亿,同比增长约17.48%;实现净利润1.74万亿,同比增长15.1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19%,扣非净利同比增长29.30%,盈利改善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
上交所指出,2017年,供给侧改革开始从“去产能推动行业好转”进入“高盈利驱动去杠杆”的阶段,公司债券发行人去杠杆工作总体初见成效。一是债务增速明显放缓。2017年有息债务增长率由2016年的20.5%下降至13.39%,其中市政建设类发行人有息债务增速由19.66%下降至14.46%。二是资产负债率整体稳定。2017年末,民营企业发行人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1.03%,较上年同期下降0.24%;国有企业发行人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8.89%,虽较上年同期小幅上升,但总体上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财务杠杆整体可控。
另一方面,发行人长期债务占有息债务比例同比下降,短期债务占比上升,对发行人流动性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部分发行人面临一定流动性压力。2017年,发行人短期债务占有息债务的比例约为34.7%,较上年同期上升1.39%。从企业性质来看,国有企业发行人有息负债仍以长期债务为主,而民营企业发行人在财务杠杆略微下降的同时,债务期限结构呈现短期化趋势。
同时,为应对市场融资压力,发行人对外投资表现出更为谨慎的态度,积极控制流动性风险。2017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总体较上年同期下降约23.06%。国有和民营企业发行人对外投资现金净流出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国有企业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同比下降约25.4%,民营企业同比下降约7.77%。
另一个特点是公司债发行人2017年筹资净额有所下降,资金周转压力加大。虽然整体盈利向好,但其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总体较上年同期下降约14.56%,房地产业、市政建设类及制造业等主要行业发行人的筹资活动净流入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一些财务实力较弱的发行人通过贷款、发债或是对接理财产品等渠道再融资的难度加大。
上交所指出,在此背景下,少数前期举债杠杆较高、流动性管理较弱的发行人可能承受较大压力,需要着力引导资金供求双方消除信息不对称、信任度不高等问题,督导这类发行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流动性管理,多渠道开源节流,提前做好兑付资金安排,防范好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上交所将密切关注相关发行人的经营和偿债能力变化情况,督促受托管理人尽职履责,强化风险监测和化解处置,维护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