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约谈10家险企“一把手” 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02 16:03 点击量:397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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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6月1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结合2017年度保险消费投诉处理考评情况,银保监会已对投诉处理考评排名靠后的中国人寿、新华人寿、人民人寿、阳光人寿、泰康人寿、中华财险、永安财险、太平财险、英大财险、众安在线等10家保险公司进行监管谈话,要求相关保险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限时整改。
据介绍,10家保险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保险消费投诉数量过高、投诉处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销售纠纷和理赔纠纷投诉较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比较突出等方面。此次对10家公司监管谈话除约谈保险公司“一把手”,同时约谈引发投诉较多业务部门的负责人。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明确要求相关公司切实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体责任、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妥善处置化解投诉纠纷、强化销售行为管控、优化保险理赔服务。
接受谈话的保险公司负责人均表示,将严格落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提出有效整改举措,妥善处理投诉纠纷,不断提升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 蔺丽爽)
新规
险资长租项目应位于大中型试点城市
昨日(6月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所投长租项目应位于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型试点城市。
《通知》明确了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的有关要求:首先,保险公司通过直接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方式间接参与长租市场,所投长租项目应位于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型试点城市,满足效益、权属、土地使用性质和审批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其次,针对投资长租项目的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分别设置了设立条件。采用债权投资计划方式的,融资主体自有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为100%(含)以上,采用股权投资计划及保险私募基金方式的,项目公司股权不得为第三方提供质押。此外,还要求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专属岗位,负责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并建立全程管理制度,做好关键结点的风险防范。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投资有利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服务好主业发展;有利于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助推国家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建设,加快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住有所居的目标。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支持保险机构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可持续的长租市场商业运作模式,进一步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民生工程建设。(记者 蔺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