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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刷脸”执法破解闯红灯顽疾?是否泄露隐私存争议
文章来源: 工人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01 10:22    点击量:286    

  原标题:推广行人闯红灯“刷脸”执法需过几道坎?

  “您已闯红灯,请退回停止线以内!”在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和梨园北街十字路口处,一个高大的电子显示屏吸引了过往行人的注意,不少人驻足其下,仰头观看屏幕上回放的行人闯红灯画面。

  这是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为治理行人闯红灯乱象,试点推行的实时抓拍、循环播放的高科技系统。

  无独有偶,早在2017年,深圳市就启用了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

  行人闯红灯,这个斑马线上多年的顽疾,能否因“刷脸”执法得以破解?随之而来的对隐私泄露的担忧等问题又该如何化解?

  效果明显

  “看见了吗?以后你闯红灯就会被抓拍,并在这个屏幕上播放。”5月19日下午2时,《工人日报》记者实地探访北京市通州区的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警示设施,一位带着孩子刚通过十字路口的女士,指着电子屏教育自己年仅9岁的儿子。

  该设施由一个立式大屏幕、摄像探头和两组喇叭组成,红灯亮起后,若有行人闯红灯,设备会发出语音提醒,同时大屏幕会实时播放现场画面。

  据当日在该路段执勤的辅警介绍,这个十字路口由于临近商场区,交通量很大。“安装了这个设备之后,效果很明显。但还是有许多行人会闯红灯。”

  记者在现场看到,随着智能设备的语音提示,部分违反交规走到斑马线上的行人会迅速退回来,但也有不少行人对提示充耳不闻。

  在记者随机采访中,不少闯红灯者表示,“没注意到”路口的设备。也有被采访者表示,“走了一半才听到语音提示,下次会注意。”

  据悉,这套警示设施目前正处于调试阶段,今后有望在通州全区推广。届时,通州区各路口都安装这套系统后就会形成联网,通过抓拍累计闯红灯行为人的闯红灯次数,积分记录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而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一部分,一年前已启动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的深圳,行人闯红灯现象明显减少。

  该系统应用深度学习人脸技术,对人脸进行提取、识别,储存闯红灯人脸数据,通过实时搜索比对,查找同一个人是否多次闯红灯。同时,通过数据对接,落实违法人员身份,对违法人员进行大屏显示相应信息。

  存在争议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数据显示,2015年到2017年,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一个是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未按规定让行,另一个是行人闯红灯。

  “刷脸”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对解决行人闯红灯顽疾有效,然而是否泄露隐私、是否存在过度执法等问题,存在争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丁立民副教授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单纯通过技术手段曝光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泄露公民隐私的风险,还可能会引发当事人的反感情绪。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教授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通州为例,目前的做法,还只是违法事实的公布,有警示和教育作用。

  “按照《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处罚条例》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这样做是有正当性的。”顾大松说,“但如果将闯红灯行人身份信息公布出来,就存在一定问题了。身份号码公布出来,加上姓名,会导致公民信息的完整泄露,可能被人用于不法活动。”

  对于将闯红灯记录同个人信用挂钩的做法,专家则表示要谨慎。

  针对行人闯红灯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对当事人“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从法理上讲,没有法律法规授权规定的事项,执法部门是不可以做的。”丁立民说。

  “如果通过智能设备能确认闯红灯者的身份,其实就应该执法了。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给予违法人陈述申辩的权利,不能说智能系统搜集到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记录,然后就直接转到该行人的信用系统。”顾大松认为,处罚决定确定以后,要事先联系违法者,处罚决定成立了,才能讨论将违法记录纳入个人信用系统。

  顾大松建议,有关新技术的应用,应在对违法事实的公布、对违法人的教育和处罚方面的法律制定上,进一步深化、细化。

  保障行人路权

  行人闯红灯,这一看似并不复杂的社会问题却难以得到有效治理,背后有着复杂的原因。

  丁立民表示:“一方面,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不强;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们的道路交通规划理念是以保障机动车交通为基本价值,而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权利则得不到充分保障。”

  “行人通过斑马线的时间、条件得不到充分保障,机动车也尚未形成礼让斑马线的交通习惯。”丁立民认为,行人闯红灯现象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人对道路规划以及路权保障现状的一种不满。

  “我们现在对行人过街的路权保护,关于行人‘无障碍通行’的设施建设,还有很多欠缺。”顾大松说,“路口通行时间的设计,既要考虑行动快的年轻人的通行时间,又要照顾行动迟缓的老人和小孩等行动不便的人的通行时间。”

  专家们建议,城市交通道路设计、建设、管理,“以车为本”的思路要逐渐向“以人为本”倾斜,在通行时间和空间上,既要保障车辆通行,又要保障行人通行的安全和权益。

  “例如,不少城市慢行系统的规划、非机动车道的扩建、行人道路的保障等,相关方面越来越重视了。”顾大松说,新技术推广的前提是完善人性化的过街设施,充分保障行人的路权。

  在丁立民看来,单纯依靠技术手段不可能完全解决行人闯红灯问题,必须从教育、执法、技术等方面综合施治,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记者 兰德华 窦菲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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