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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青岛银行不良率四连升拨备近红线 诉讼标的金额16亿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25 13:45    点击量:291    

  编者按:1月9日,证监会官网公布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同时,青岛银行的招股书也进行了更新披露。据悉,青岛银行拟在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资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

  青岛银行成立于1996年11月,系青岛市21家城市信用社合并组建而成。经过20年的经营发展,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行已是山东省资产规模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资料显示,2015年12月,青岛银行在港交所上市。仅一年后,2016年12月,该行就向证监会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当年6月,由于更换签字会计师,青岛银行宣布中止A股IPO审查,后于10月恢复。

  截至2017年7月31日,青岛银行无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该行前十大股东分别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山东三利源经贸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8.09%、15.33%、12.41%、10.09%、5.39%、3.75%、3.44%、3.30%、2.24%、1.90%。

  截至2017年7月31日,青岛银行内资自然人股东共2,134户,持有该行51,811,959股内资股股份,占该行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1.28%。其中,内部职工股的股东共1,008户,持有该行38,161,150股内资股股份,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94%。该行内部职工股的股东人数为1,008名,共持股3,816万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94%。该行未确权的股东账户合计持有本5,121,951股股份,约占该行股份总数的0.13%。

  青岛银行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等。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青岛银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5.25亿元、43.40亿元、50.07亿元、60.22亿元、28.4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42亿元、14.95亿元、18.14亿元、20.89亿元、12.79亿元。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青岛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88%、10.75%、15.04%、12.00%、13.67%;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75%、9.72%、12.48%、10.08%、10.1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75%、9.72%、12.48%、10.08%、10.16%。

  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青岛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17亿元、7.18 亿元、8.64 亿元、11.87 亿元、 15.97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75%、1.14%、1.19%、1.36%、1.69%;拨备覆盖率分别为365.24%、242.32%、236.13%、194.01%、152.17%。当前,青岛银行的拨备覆盖率逼近150%监管红线。

  截至2017年6月30日,青岛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作为原告且单笔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共计73宗,涉及标的金额共计约164,597万元,超过该行2017年上半年的净利润。

  行政处罚方面,青岛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被境内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共计4笔,涉及罚款金额共计3,284,040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780,040元。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就不良贷款率逐年上升的具体原因及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不良资产处置的具体情况等等进行了问询。此外,要求核查说明青岛银行股东是否均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是否尚存在委托、信托持股等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形,是否存在股权权属不清等潜在法律纠纷的情形。

  据《经济导报》报道,青岛银行曾涉及信托代持的问题。早在2008年,北京国际信托(下称“北国投”)认购了青岛银行8000万股股权,成为其第六大股东。北国投曾在2007年7月成立期限5年的“青岛市商业银行(青岛银行的前身)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产品将资金运用于认购青岛市商业银行定向增发的8000万股股权。不过,该产品于2007年12月末就提前终止了。该行披露的2014年年报显示,北国投是该行第十大股东,对于信托持股银行的方式是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代持尚无法判断。

  最新数据显示,北京国际信托在降低持股比例配合青岛银行的上市进程,目前持股比例仅为1.50446%。

  中国经济网记者试图联系青岛银行,截至发稿,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青岛银行A股上市梦已久 2017年两度发债补血

  青岛银行对上市的渴望可追溯到2012年。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2年8月,青岛银行已在当地证监局备案,登记了拟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同年9月,青岛银行公告称,该行拟在A股市场IPO,并已接受中信证券的辅导。

  然而,眼见A股排队无望,青岛银行于2014年11月11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青岛银行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关于青岛银行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并启动上市计划。2015年底,青岛银行成功登陆港股。

  2015年12月3日,青岛银行在港交所挂牌上市,全球发售9.9亿股,发行价为4.75港元/股,实现集资总额42.753亿港元,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然而,青岛银行在H股发展并不如意,新股认购不足,公开招股期间,青岛银行公开发售部分并未获得足额认购,每股发行价4.75港元也只是指导价格区间4.75-5.21港元下限,与同期招股发行的其他行业超额认购的热闹相比,发行遇冷。

  青岛银行H股上市首日盘中便遇破发,股价盘中就跌破发行价4.75港元。2015年12月8日,青岛银行收盘价为4.74港元,跌破发行价。

  2016年12月,青岛银行正式递交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计划在深交所上市,发行不超过10亿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2017年12月,青岛银行更新披露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青岛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88%、10.75%、15.04%、12.00%、13.67%;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75%、9.72%、12.48%、10.08%、10.1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75%、9.72%、12.48%、10.08%、10.16%。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3年后,青岛银行资本充足率一度急剧下降,直到2015年港股上市才得到明显改善,但随着2016年金融业务的迅速扩张,风险加权资产总额上升,其资本充足率又开始明显下滑。2017年以来,青岛银行启动发债来“补血”,分别于6月27日和7月12日发行了两期共计5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

  青岛银行无实际控制人 海尔9家关联企业为最大股东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7月31日,青岛银行无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该行前十大股东分别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山东三利源经贸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8.09%、15.33%、12.41%、10.09%、5.39%、3.75%、3.44%、3.30%、2.24%、1.90%。

  2016年11月28日,青岛市国资委出具《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青国资委[2016]49号),对青岛银行国有股东的身份和持股数进行了确认。截至2016年11月28日,青岛银行国有股东17家,所持股份合计为66,711万股,占总股本的16.44%。

  截至2017年7月31日,青岛银行内资自然人股东共2,134户,持有该行51,811,959股内资股股份,占该行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1.28%。其中,内部职工股的股东共1,008户,持有该行38,161,150股内资股股份,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94%。该行内部职工股的股东人数为1,008名,共持股3,816万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94%。该行未确权的股东账户合计持有本5,121,951股股份,约占该行股份总数的0.13%。

  证监会反馈意见聚焦58项问题 不良贷款和不良资产处置被问及

  1月9日,证监会官网公布“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主要包括四大项,58个问题。其中包括:

  请发行人说明风险资产占款和待处置股权的处置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风险隐患;股东对核减的股份是否进行了确认,股权是否存在纠纷。对待处置股权的处置导致历次股东变动是否需要履行监管部门批准程序,发行人员工和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待处置股权是否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发行人历史上进行过大规模不良资产处置。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补充说明上述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与发行人进行不良资产置换是否等额置换,以土地收益等财政资金置换发行人不良资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上述不良资产置换过程是否合法合,是否存在潜在的争议和纠纷。

  发行人发放贷款和垫款主要由公司贷款、票据贴现以及个人贷款组成。(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公司贷款风险分类判断依据和执行情况,报告期内不良贷款率变化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转出和核销不良贷款的具体情况,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各类贷款金额和占比变化的原因,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标准、方法和执行情况。(2)请发行人补充披露贷款业务青岛地区的明细情况,不良贷款青岛地区的明细情况及与其他地区的对比情况;结合不良贷款实际发生的地区情况、行业情况,发行人贷款业务集中地区、行业情况,补充说明不良贷款率的准确性,发行人贷款损失准备是否计提充分,发行人相关信用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上述(1)、(2)项核查并发表意见。(3)请发行人补充分析不良贷款率逐年上升的具体原因及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补充测算不良贷款率上升的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具体影响。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4)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最大十家单一借款人的具体名称(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或严重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请补充提供豁免信息披露申请),补充说明十大单一借款人的具体情况。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5)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票据贴现业务的具体情况。

  关于不良资产的处置情况:(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不良资产处置的具体情况,相关应收款项是否已收、到账时间,不良资产处置相关的会计处理情况,报告期内不良资产处置损益是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拨备计提的谨慎性。(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各项不良资产的转出是否真实转出,有无兜底、远期回购或其他类似约定或条款。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3)发行人不良资产处置中,包括2014年转让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757万元公司贷款、小微贷款。请发行人补充说明该项不良资产处置的具体情况,未转让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原因,有无兜底、远期回购或其他类似约定,该项不良资产是否真实转出,相关的会计处理情况,相关损益是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4)请发行人补充说明自设立以来的资产重组情况,相应的会计处理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北国投降低持股比例 反馈意见要求核查信托持股

  青岛银行成立于1996年11月,是山东省内资产规模最大的城商行。截至2017年7月31日,青岛银行无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该行股份数量前十名的股东分别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山东三利源经贸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据了解,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北国投”)在2008年认购了青岛银行8000万股股权,成为该行第六大股东。根据北国投官网的信息披露,该公司在2007年7月成立一款期限5年的“青岛市商业银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产品将资金运用于认购青岛市商业银行定向增发的8000万股股权。不过,该产品于2007年12月末就已提前终止。

  据《经济导报》报道,青岛银行曾涉及信托代持的问题。早在2008年,北京国际信托(下称“北国投”)认购了青岛银行8000万股股权,成为其第六大股东。北国投曾在2007年7月成立期限5年的“青岛市商业银行(青岛银行的前身)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产品将资金运用于认购青岛市商业银行定向增发的8000万股股权。不过,该产品于2007年12月末就提前终止了。该行披露的2014年年报显示,北国投是该行第十大股东,对于信托持股银行的方式是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代持尚无法判断。

  北国投也在其中降低持股比例配合青岛银行的上市进程,据该行最新的招股书显示,北国投目前持股比例仅为1.50446%。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也提出,请按股东类别及性质列示披露目前发行人股东的基本构成;请将股东持股的具体情况作为招股说明书附件予以披露,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持股数、持股比例等。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发行人股东是否均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是否尚存在委托、信托持股等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形,是否存在股权权属不清等潜在法律纠纷的情形。

  不良贷款连年“双升”


  青岛银行近几年来不良贷款“双升”。招股书显示,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青岛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17亿元、7.18 亿元、8.64 亿元、11.87 亿元、 15.97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75%、1.14%、1.19%、1.36%、1.69%。

  青岛银行表示,该行的不良贷款率逐年上升主要系本行公司贷款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所致。该行的公司贷款不良率持续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该行所在的山东省传统产业占比较大,整体产业链中处于上游和相对初级阶段,在经济下行周期内影响较深,产业结构调整相对滞后,在本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去产能压力较大。报告期内山东省正处于经济压力增大的期间,省内企业整体违约率也伴随提高,目前仍在持续暴露中。受此影响,该行的部分授信业务也发生风险,影响到本行整体信贷资产质量。

  与A股上市银行相比,青岛银行同期不良贷款率与A股上市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变动趋势一致,低于A股上市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但略高于A股上市城商行平均不良贷款率。

  拨备覆盖率逼近150%监管红线

  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青岛银行拨备覆盖率分别为365.24%、242.32%、236.13%、194.01%、152.17%。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7年6月末,青岛银行拨备覆盖率为152.17%,逼近150%监管红线。

  及与A股上市银行比较而言,2014 年和 2015 年,青岛银行拨备覆盖率高于同期 A股上市银行平均拨备覆盖率,但低于A股上市城商行平均拨备覆盖率。青岛银行表示,该行在报告期内拨备覆盖率逐年降低,与A股上市银行平均拨备覆盖率变动趋势相同,系报告期内该行不良贷款余额有所上升,导致整体拨备覆盖率有所下降。

  贷款客户单一集中

  截至2017年6月30日,青岛银行最大单一借款人贷款余额14.85亿元,占该行资本净额的6.26%;最大十家单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合计为91.89亿元,占该行资本净额的38.73%,占该行贷款总额的9.72%。

  青岛银行表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行向最大十家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发放的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但是若该行最大十家单一贷款客户的贷款质量恶化,可能使该行不良贷款大幅增加,也可能会对该行向这些借款人发放新贷款或续贷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该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行贷款前五大行业分别是制造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该行贷款余额的19.26%、10.43%、7.80%、7.51%、7.31%,上述前五大行业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52.31%。

  青岛银行主要在青岛地区开展经营,大部分业务集中在青岛地区。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行约58.91%的贷款投放于青岛地区的客户,且大部分分支机构分布在青岛地区。

  短期内,该行大部分的贷款、收入和利润仍将来源于青岛地区。青岛银行表示,如果青岛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出现大幅下降,或地区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导致本行客户经营和信用状况发生恶化,可能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诉讼金额超2017年上半年净利润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青岛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作为原告且单笔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共计73宗,涉及标的金额共计约164,597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青岛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作为原告且单笔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共计47宗,涉及标的金额共计约121,302万元万元。

  如此看来,一年内,青岛银行及分支机构作为原告且单笔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案增加了26宗。此外,诉讼涉及标的金额为164,597万元,超过该行2017年上半年的净利润。

  此外,截至2017年6月30日,青岛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作为被告且单笔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共计1宗,涉及标的金额共计约1,000万元。

  报告期内遭4次监管处罚

  行政处罚方面,青岛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存在4笔被税务机关处以的税务处罚。

  1,青岛银行东营分行因逾期未申报,被东营市地方税务局于2014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地税简罚[2014]472号)予以900元罚款,青岛银行东营分行已缴清上述罚款。2,青岛银行东营分行因逾期未申报,被东营市地方税务局于2015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地税简罚[2015]821号)予以50元罚款,青岛银行东营分行已缴清上述罚款。3,青岛银行济南泺源支行因逾期办证,被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市中地税二七所于2015年予以200元罚款,青岛银行济南泺源支行已缴清上述罚款。4,青岛银行济南槐荫支行因未及时申报,被济南市地方税务局槐荫分局于2016年予以10元罚款,青岛银行济南槐荫支行已缴清上述罚款。

  青岛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被境内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共计4笔,涉及罚款金额共计3,284,040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780,040元,具体如下:

  1、根据青岛银监局于2015年12月22日向青岛银行即墨支行出具的《中国银监会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监罚决字[2015]3号),青岛银行即墨支行因为借款人发放贷款被挪用,被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青岛银行即墨支行已于2016年1月11日缴纳了20万元罚款。

  2、根据青岛市物价局于2015年1月19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价检处[2015]2号),青岛银行因服务收费价格违法,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780,040元、罚款2,780,040元的行政处罚。青岛银行已分别于2015年1月20日、2015年1月25日缴纳了上述违法所得和罚款。

  3、根据青岛银监局于2017年6月23日向本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监罚决字[2017]6号),青岛银行因向已完成项目违规发放贷款,被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青岛银行已于2017年7月17日缴纳了30万元罚款。

  4、根据济南市历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3月9日向青岛银行济南分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城执历下罚决字[2017]第049号),济南分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室内装修施工,被处以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青岛银行济南支行已于2017年3月9日缴纳上述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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