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8 10:52:57
首页 国际 港澳台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一带一路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 中小银行将被有效监管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7 08:00    点击量:382    

  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银监会日前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据悉,新办法将引入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流动性匹配率三大量化指标,弥补之前对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下的中小银行缺乏有效监管的短板。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随着国内、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银行业务经营出现新特点。现行规定只包括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覆盖率两项监管指标,其中,流动性覆盖率仅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含)以上的银行,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下的中小银行缺乏有效的监管指标。此外,作为巴塞尔Ⅲ监管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巴塞尔委员会于2014年推出了新版的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国际标准。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特点,借鉴国际监管改革成果,对流动性风险监管制度进行修订。

  据悉,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新引入三个量化指标。其中,净稳定资金比例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含)以上的商业银行,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下的商业银行,流动性匹配率适用于全部商业银行。二是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监测体系,对部分监测指标的计算方法进行了合理优化,强调其在风险管理和监管方面的运用。三是细化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要求,如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融资管理等。

  “新办法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扩大了适用范围,加强同业融资限制和加强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既体现了巴塞尔Ⅲ框架下加强银行流动性管理的需要,也针对前期银行体系在流动性充裕时期过度依赖批发融资、同业融资推动业务增长所带来的潜在问题,有助于鼓励银行业务回归传统业务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减少金融体系资金自循环。”民生银行研究院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一峰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王一峰表示,新办法对银行提升流动性管理能力也提出了要求,银行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流动性管理框架,提升流动性预测、评估能力,定期进行情景模拟和压力测试,需要强大的IT系统支持,增加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据悉,修订后的流动性办法将于2018年3月1日起生效。上述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避免对银行经营及金融市场产生较大影响,根据新监管指标的不同特点,将合理设置过渡期。□记者 钟源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1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