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传销人员执迷不悟 有人抱怨打传行动破坏“发财梦”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23 20:24 点击量:229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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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传销人员抱怨打传行动破坏“发财梦”执法者剖析
传销人员执迷不悟“迷”在何处
百无聊赖,张红站着把玩手机。
工作人员递来抵制传销活动宣传画,张红看了一眼,抓在手里,继续盯着手机屏幕。
8月21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组织打击传销集中清查行动,工商、公安、房管等多部门力量分成多个小组重点清查了保利心语小区110间出租屋,查处涉嫌传销人员231名,并将他们集中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狮子山派出所集中登记信息、接受反传销宣传教育。
张红是被查处的涉嫌传销人员中一员。
“她没准儿还在抱怨我们这次联合清查行动不是‘帮她’而是‘害她’,破坏了她的‘发财梦’。”远远看到张红的行为表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张敏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民警在询问传销人员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形。
《法制日报》记者全程目击了洪山区打击传销集中清查行动,在惊讶于涉传人员之多时,也感慨缘何会有这么多传销人员深陷其中、执迷不悟?
传销人员到底“迷”在哪里?《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迷“吃苦”
保利心语小区28栋1单元1902室,三间卧室,稍大一间内放着两张床,另外两间各一张床。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一间单人卧室内,床板上铺凉席,一台小风扇可劲儿吹,但气温高,吹出来的都是热风;房间内物品虽不多,但摆放整齐,地板打理得也很干净。
这间普通的出租房里住着三男一女。执法人员组织带离被清查人员组织时,其中一名中年男子仍不忘把客厅内的垃圾袋随手拎着。
“你要是以为传销人员邋里邋遢,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们有规矩,必须能吃苦、强自律,才能取得所谓‘成功’。”参与此次清查行动的武汉市洪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名执法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这名执法人员的介绍,在湖北多地查处的传销窝点中均有体现。
8月18日,在湖北省襄阳市立业路建虹公寓和前进路原恒达公司家属院内,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分局捣毁两个传销窝点,当场抓获云南籍传销嫌疑人55名,成功解救被骗云南籍女子1名。
传销窝点内,一间房内一张床,其余都是打地铺;厨房里,两个大铝盆盛满土豆块。
警方提供了1名传销人员学习笔记的部分内容,其中有谈到“为什么吃大锅饭睡地铺”——
“我们来这里是创一番伟大的事业而不是从事一份工作的。一番事业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在这里吃这么差、住这么差,无形中就给我们一种压力。
“黑板上讲得很清楚,在传统领域中31年吃的苦,在这里一年就吃完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会吃苦的人吃短时间的苦,不会吃苦的人吃一辈子的苦。
“在这里吃这么差、住这么差,无非是我们想要吃好的、住好的。大家好好干,一起干到经理平台,每天吃好的、住好的,吃在酒店、住在宾馆、逛着专卖店,身穿报喜鸟、手戴劳力士,一身打扮上万块。到那时候,我们一起疯、一起逛。”
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分局经侦中队中队长马拥政透露,传销骨干人员在讲课中,还以马云、马化腾等社会知名人士为例讲述“吃苦”的必要性,给参与传销人员“洗脑”,让参与传销人员迷信“只要吃苦,就能成功”,将“毒鸡汤”灌满新加入人员头脑。
迷“暴富”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这本红极一时的畅销书,出现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一处传销窝点现场。
8月16日,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工商、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九峰街辖区的4个小区进行摸排清查,共查获涉嫌传销人员180余名,打掉传销窝点20个。
在一个位于13楼的传销窝点内,民警在现场搜查发现了大量记载有传销内容的笔记本及《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等书籍。
51岁的范某,是这个窝点的“经理”。据他交代,两年前,他来到九峰街,交了6.98万元成为一名“经理”。
交纳6.98万元,是很多参与传销人员的“转折点”。
“一旦头脑发热,交了钱,就只会越陷越深。”洪山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按照一般传销的模式,交纳6.98万元后会收到8000元返款,交钱人就至少要再骗5到6个人入伙才能“回本”。
接受采访的多位执法人员认为,很多传销人员做到“经理”级别后其实都已经明白传销就是骗亲朋好友的钱,但他们抱着“回本”“暴富”的心理不愿意“醒悟”,进而越陷越深。
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分局警方提供的传销人员学习笔记上,就有讨论关于“暴富”神话能否成为现实的内容。
在“23.8万现实吗?”的笔记中,传销人员记录着如下内容——
“21世纪没有不现实的行业,只有不现实的人。你做了你就会现实,你不做就永远不可能现实。
“我们可以从黑板上看到,当你为公司创造156万产值时,公司自然而然奖励你23.8万一个月。在你没有为我公司创造产值时,给你23.8万你敢要吗?
“23.8万,你做了就现实,不做永远都不现实。”
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罗玉林透露,一旦陷入传销之中,很多受害者就开始“算成本”,一旦按照这种思路往下走,就算是明白或意识到是骗人、是违法犯罪,也会继续下去,相信可以赚到“大钱”、实现“大富大贵”的所谓梦想。
迷“合法”
“等一下,你们俩是干嘛的?身份证拿出来看一下。”
看到一男一女结伴在保利心语小区内晃悠,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狮子山派出所社区民警杨建梅上前询问。
“我们是来旅游的,我妹妹住这个小区,来这找她拿点东西。”面对民警提问,这名女士不慌不忙地回复。
“好,那你报一下你亲戚的房门号、说一下户主的姓名。”
结果,这名女士还真流利地报上了房门号和姓名。
见此情形,杨建梅转头对小区物业经理说:“查一下户主姓名是不是这个。”
旁边两人依旧淡定如初。
物业经理拿出手机查询后发现,业主根本就不是这名女士所说的名字。
事后,警方查明两人是涉传销人员。
面对民警询问,涉嫌违法犯罪的传销人员缘何能如此淡定?
“他们很多人觉得自己参加的是‘合法’行业,很多传销人员在讲课中还会有针对性地给学员‘洗脑’。”襄阳市樊城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杨朝晖说。
樊城警方提供的学员“学习笔记”中,有一条即为“这个行业犯法吗”——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今天这个行业犯法吗?你能问出这个问题,证明你对自己的朋友负责。
“当我们出门的时候,父母都会说,孩子在外,犯法违背良心的钱千万不要赚,你有那个命去赚,没命去花。
“我想问下,朋友,你有没有见过直销违法的?(没有)既然没有,何谈违法呢?
“犯法是指触犯了法律的某条某款,比如我国禁止的行业,即枪支、毒品、色情等。
“其实,行业是没有犯法的,犯法的都是操纵他的人把行业做了偏差……我们认为不犯法,我敢保证今天这个行业绝对不犯法。”
传销人员自认为“合法”,曾让武汉市洪山区工商和质监局执法局局长鲁立东经历了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在一次打击传销执法行动中,一个传销窝点的头目被抓。
事后,这个头目发展的多名下线找到洪山区工商部门要求“维权”:头目骗了他们钱,跑了,要维权找头目“要钱”。
针对传销组织新发展出来的“洗脑术”,湖北各地出台了多种举措“反洗脑”。
为让新加入人员不误入歧途,洪山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传销组织集中的小区设立固定宣传栏,进行有针对性的正向宣传。
对宣称传销组织“合法”的诡辩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打传办、综治办、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打击传销教育学习基地,并将一份辖区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判决书作为“必修课”。
鉴于打击传销涉及多个执法部门的问题,8月16日,武汉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防范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市综治办牵头联系金融、银行、通信管理部门,对涉传银行账号等制定管控措施。
“按照市里要求、区里部署,我们正在筹备建立传销人员教育基地,将进一步发挥综治优势,对涉嫌传销人员开展打击与防范相结合的行动,特别是对传销受害者给予有针对性的‘反洗脑’,力争从源头上截断传销组织发展壮大的基础。”在接受采访时,洪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彭代平说。
(文中传销人员均为化名)(本报记者 刘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