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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中使馆发布关于菲律宾向中国公民实施落地签的提醒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20 16:12    点击量:257    

  原题:驻菲使馆发布关于菲律宾向中国公民实施落地签政策的几点提醒

  中新网马尼拉8月19日电 (记者 关向东)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19日发布《关于菲律宾向中国公民实施落地签政策的几点提醒》。内容如下:

  8月17日,菲律宾移民局在其官网正式发布通告,为吸引中国公民赴菲旅游、投资,将向满足条件的中国大陆居民发放落地签。这是菲方为促进两国人民交往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中国驻菲律宾使馆谨就此提醒拟赴菲中国公民:

  一、菲相关落地签政策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请您持续关注;


  二、菲向我发放落地签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非简单地持护照直接赴菲入境口岸办理,请仔细了解相关要求;

  三、相信菲落地签政策的不断完善将为我公民赴菲带来便利,但《菲律宾移民法案》第29条所提及的外国公民被拒绝入境的17种情形,您仍有必要了解:

  (一)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或有精神病史者;

  (二)恶性传染病患者或癫痫患者;

  (三)有犯罪记录者;

  (四)妓女、皮条客或任何不良企图者;

  (五)可能成为社会救济人员;

  (六)流浪乞讨人员;

  (七)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的践行者和支持者;

  (八)反菲律宾政府人员或支持违反菲宪法活动者;

  (九)15岁以上有阅读障碍者,但不适用于菲公民或在菲合法居留外国公民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

  (十)被拒绝入境者的同行家庭成员;

  (十一)因精神、肢体残疾或年幼而被拒绝入境者的陪同人员;

  (十二)无父(母)陪同、年龄未满15岁的儿童;

  (十三)偷渡者;

  (十四)拟来菲就业的非技术人员(符合菲移民法第20条规定者除外);

  (十五)曾因不良行为被拒绝入境或遣返者;

  (十六)曾作为“贫困的外国公民”由菲政府出资(菲移民法第43条)遣送出境者;

  (十七)入境手续不齐全者。

  (上述部分情形经向菲律宾移民局长申请获准者可入境。以上条款中译文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以菲移民局为准!)

  中国驻菲律宾使馆将密切关注菲针对我公民实施的落地签相关政策细则,并将及时在使馆官网、领保微信平台发布相关进展。请拟赴菲中国公民保持关注,避免贸然行动为出行带来困扰。如需领事协助,请致电中国驻菲使领馆领保热线:

  驻菲律宾使馆领保协助电话:0063-9178972695

  驻宿务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0063-9175495614

  驻拉瓦格领馆领保协助电话:0063-9178051226(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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