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06:19:59
首页 国际 港澳台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一带一路
当前位置:首页 > 体育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是规律性认识
文章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03 13:10    点击量:397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对于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正风反腐重大举措的理论归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新的形势任务,以上率下抓作风、雷霆万钧反腐败,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这些探索创新进行的四个层面的总结归纳,使“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有了带电的缓冲区,使“严管就是厚爱”的责任更加明确、要求更加具体、抓手更加精准,符合从“小错”到“大错”、从轻微到严重、从违纪到违法、从量变到质变的腐败发展规律,也符合权力监督的规律。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教育大多数、管住大多数、保护大多数,体现了“全”;要求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罚责相当,公平严格,体现了“严”;要求不仅“正歪树”,而且“治病树”,还坚决“拔烂树”,体现了“治”。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高度契合,是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作出的具体部署,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党章的纪律要求和党的基本方针

  纪律是党的生命,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始终重视纪律建设。作为党内根本大法,党章明确规定,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使纪律成为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刚性约束,严格依据纪律的尺子,针对性质不同、程度不一的问题提出不同的处理方式,构成了完整的监督执纪链条,都体现了党章严明的纪律要求。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工作方针和方法论。早在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中,毛主席就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指出“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讲情面,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这就是‘惩前毖后’的意思”,“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四种形态”突出预防,区分“多数”和“少数”,贯穿抓早抓小、严管就是厚爱的工作理念,彰显了中央和中央纪委对党员干部的高度负责和关心爱护,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优良传统。而且,“四种形态”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边界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只有实现党内关系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化,才会有真诚坦荡的咬耳扯袖,才会有心悦诚服的红脸出汗,才能够管住大多数;只有在发生小问题的时候就及时处理和约束,才能避免养成“大老虎”,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分类施策、环环相扣的有机整体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施策,第一种形态是基础,是最关键也是最难的一个环节,总的要求是把监督、提醒、教育和批评经常化、常态化,拉起防止党员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第二种形态和第三种形态是对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综合运用,要做到综合权衡、宽严相济,既强调“零容忍”“全覆盖”,做到违纪必究,同时对犯错误但问题性质不太严重、能够主动说清情况并且积极改正的党员干部,给机会、给台阶、给出路,充分体现政策;第四种形态,使违纪又违法最终要接受法律追究的成为极极少数,就是要帮助犯错误的人得到党的挽救,重建对党的忠诚。

  同时,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环环相扣、相辅相成,必须全面把握、统筹兼顾,才能取得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效果。只有把前一种形态落实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之中,才能使后边形态成为“少数”和“极极少数”,从而形成稳定的金字塔结构,取得源头防控、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样,只有后边形态的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前边形态才有说服力、约束力,才能取得敲山震虎、震慑常在的效果。

  (作者:中共北京市纪委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杨逸铮,成员:倪紫剑、翟军、杨杰、于淼、李丽、徐鹏波、蔡琦)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