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实施出入境新规 外籍华人受惠“专属条款”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6 10:50 点击量:376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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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永久居住证。资料图片
获悉上海实施出入境政策“新10条”后,加拿大籍华人朱先生一连兴奋了好几天。博士生毕业后来上海自贸区工作的他,距离新规中针对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的要求已经相去不远。
“一想到不用再为签证问题苦恼,妻子和读小学的孩子还可一同申请永居,工作起来更有动力”,朱先生感慨地说,新政体现出中国对外籍华人来华工作、创业诉求的关切,“从中感受到祖籍国对我们的重视”。
12月9日,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的10条新措施正式实施。在去年10月“老12条”基础上,此次“新10条”专门设立两条外籍华人“独享”条款,一是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双创(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双自”(上海自贸区与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内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累计居住不少于6个月者可申请永久居留(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二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籍华人可凭相关证明申请来华5年多次签证或5年以内居留许可。
据了解,上海此举并非首开先河。今年3月和8月,北京、广东先后出台出入境新规,其中既包含推动外籍人士创新创业等举措,也分别设有外籍华人“专属”的便利条款。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曾少聪对三地的政策创新表示赞赏。他认为,创新发展是大势所趋,国家对创新技术和投资有强烈的引进需求,而外籍华人是这些因素的重要载体。
福建社会科学院华侨华人研究所所长林勇则认为,地方出入境政策的创新,标志着国家在完善对外籍华人政策方面取得一定突破。
林勇表示,全球化大趋势下人员流动愈加频繁,来华发展的外籍华人逐年递增;他们在法律意义上虽不属于中国公民,但在血缘、文化等方面,依然与中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不改变国家对外开放政策的前提下,地方法规先行先试、在出入境层面给予外籍华人一定优待,除了满足地方引才引智的客观需求,也能进一步增强外籍华人对祖籍国的认同感。
研读三地新规不难发现,外籍华人“独享”的便利举措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出台细节更加明确、条件较其他外籍人才相对宽松的长期和永久居留申请标准,二是开放长期多次来华签证,方便探亲、商务、科教文卫交流及其他私人事务。
曾少聪认为,政策重点关注上述领域,既点燃了外籍华人来华创新创业新一轮的热情,同时也减轻了创业者在华期间家庭生活上的顾虑。
“人才既要引进来,更要留得住、干得好”,曾少聪表示,新政在此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为外籍华人“安居乐业”提供更多的保障。(据中新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