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聂树斌家属申请国家赔偿 聂母:符合要求都写进去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3 08:14 点击量:239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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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聂树斌的父母及多名亲友来到聂树斌的坟头为他烧纸。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摄
聂树斌家属申请国家赔偿:数额在计算
代理律师称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人身自由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聂树斌再审改判无罪后,这一先后历时21年的案件有了后续进展。12月12日,记者从该案的代理律师处获悉,聂树斌家属申请国家赔偿的整体数额目前正在计算中。
12月11日,聂树斌父亲聂学生、母亲张焕枝以及姐姐聂淑惠正式委托律师辜光伟和律师王殿学为其代理申请国家赔偿。
两名律师昨天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将于近日前往河北省高级法院正式依法提出国家赔偿,初步拟定申请的国家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人身自由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等,还有一笔当年聂家向被害者康家支付的2000元赔偿金。
王殿学还透露,除上述6项外还包括一项申冤的费用以及有关方面的公开道歉。不过,要申请的国家赔偿金额目前尚无最终确定。
记者昨日就申请国家赔偿一事联系了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张焕枝也表示,申请国家赔偿的项目和金额还在商定中,“只要符合要求的我都要写进去。”
- 解读
聂树斌家属可获哪些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聂树斌案的代理律师对此表示,现在聂树斌父母年纪都比较大,根据相关规定属于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对于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也明确,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最低不少于一千元。记者注意到,《意见》也指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要依法赔偿、综合裁量、合理平衡。
聂树斌案申请国家赔偿的代理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精神损害赔偿或成为聂案与其他冤假错案的不同之处,“聂案比较特殊,按照规定(这部分)会比较低,但是他们这些年精神伤害又特别大。”
- 链接
呼格案支付百万精神抚慰金
在聂树斌案之前,不少被改判的冤假错案当事人都申请并获得了国家赔偿。
以呼格吉勒图案为例,1996年呼格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执行,2014年改判无罪,呼格吉勒图父母最终获得的国家赔偿为205.9万元。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在有关解释中称,这笔国家赔偿金中,支付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这是按照国家2013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2379元×20所得数字;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这是按照国家2013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00.69元×60所得数字;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在另一起备受关注的钱仁风案中,钱仁风因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案”蒙冤入狱近14年,最终获得国家赔偿172万。按照云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2015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242.3元计算,钱仁风被侵犯人身自由5051天,应支付赔偿金1223857.3元;此外还包括精神抚慰金50万元。
12月2日,最高法再审宣判聂树斌无罪。宣判结束后,聂树斌母亲专门就后续国家赔偿问题咨询了审判长、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胡云腾现场对张焕枝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两年之内可以向河北高院提出国家赔偿,“数额可以慢慢商量,河北高院会慎重研究。” 新京报记者 王梦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