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在审企业换保荐机构不用重新排队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0 08:50 点击量:364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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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荐机构被查担心遭牵连的在审企业可以松口气了。昨日,证监会表示,涉案保荐机构刚刚受理的业务,原则上不予以审核;但已经在审的企业,原则上不暂停受理。
涉案保荐机构新项目仍不受理
12月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完善两项监管,在不降低保荐机构尽职调查责任和督促保荐机构规范执业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无过错发行人的不良影响。
张晓军表示,涉案保荐机构刚刚受理的业务,原则上不予以审核;但已经在审的企业,原则上不暂停受理,但要进行审慎的全面复核,经过复核的企业,可以恢复审查。
除保荐机构因发行人不配合其履行保荐职责或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主动终止保荐协议,或发行人非因保荐机构被立案或执业受限而主动与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的情形外,在审企业更换保荐机构的,不再重新排队,但应由新的保荐机构全面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独立出具新的保荐意见。
张晓军称,为了继续保持对保荐机构的监管压力,让其为违法违规行为付出代价,对于涉案保荐机构新出具的推荐项目,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仍不再受理。
“IPO排队矛盾已日渐突出”
今年6月兴业证券因欣泰电气造假事件而被牵连,作为欣泰电气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其他保荐项目也遭“连坐”。
兴业证券随后公告称,证监会暂不再受理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推荐的企业,这意味着,兴业证券众多项目的审核进程也随即暂停。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最新统计,截至6月16日,由兴业证券保荐的并购重组、定向发行、再融资、公司债、IPO等各类项目不少于50个。
此前,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规定,保荐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中止审查;《发行监管问答—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规定,在审首发企业,包括已过发审会的企业,更换保荐机构的,一律需要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张晓军称,这两项规定,都属于审慎性措施,前者意在避免保荐机构执业质量问题波及其他推荐项目,后者意在避免发行人随意更换保荐机构,弱化保荐机构把关作用。
但是,张晓军也表示,上述两项规定一方面造成被立案保荐机构推荐的大量无过错在审企业被中止审查,另一方面该等企业需要通过更换保荐机构“自救”的,又必须重新申报,使无过错的发行申请人面临较长的时间成本。由于IPO排队企业依然较多和证监会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上述矛盾日渐突出。(金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