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益组织5个月内"团建"22天 暂停转款达36天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8 11:34 点击量:225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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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在微信群内发布《暂停转款通知》。
9958救助中心官网的募捐宣传页面。网络截图
中华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9958救助中心,取谐音“救救我吧”,一个针对困境中“急需救助的少年儿童”而设立,以“救急、救命、快捷、实效”为原则的公益组织,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内,组织其工作人员进行了至少4次团队建设活动,最短的一次1天,最长的11天,且在每次外出团建之前,其工作人员均会通过微信群,通知全国各地的志愿者“暂停转款”。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有知情人士称,该组织在外出团建期间,其日常公益救助项目陷于停滞。有志愿者质疑团建费用来源,同时,有受助儿童家长确认,由于工作人员“外出”,导致其向医院转款延后近两个星期,延误治疗。对此,9958救助中心负责人王昱回应称,团建费系项目筹措而来的“运营费”,属专款专用,在团建期间,紧急项目的转款工作并未暂停。中华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魏忠称,儿慈会将进行调查。
5个月内暂停转款达36天
2016年9月9日上午9点26分,中华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9958救助中心工作群“9958大家庭”内,群成员收到了工作人员刘跃向项目志愿者发送的《暂停转款通知》。通知中称,“因9958团队在9月13日至9月23日进行培训及团建,在此期间不能转款”,通知随后附上了转款起止时间。
所谓“转款”,即指向受助患儿或医院转账,用于后期治疗。在9958救助中心,来自全国各地的数百位志愿者,在了解到受助儿童的转款需求后,向救助中心提出转款申请,经审核后通过。
记者注意到,在这条暂停转款通知中,工作人员要求各志愿者“提前了解转款需求”,并将恢复转款时间,确定为9月26日。
以此计算,9958救助中心在本次团建期间,暂停转款时间长达13天。
记者获得的多张聊天记录截图显示,仅从今年5月起,至今不到5个月的时间,这样的“暂停转款通知”,便已在工作群内发出6次,除一次因为“关爱夏令营”活动暂停7天,一次因“论坛活动”暂停3天外,其余4次的暂停理由,均被表述为“团队建设”。
在这之中,5月5日至6日,为期两天的团队建设,加上周末的原因,暂停转款4天;6月23日团建1天,日常转款暂停1天;8月5日至12日,团建8天,其间均暂停转款;9月13日至23日,团建11天,加上周末的因素,暂停转款达到了13天。
按照这样的算法,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内,9958救助中心仅因“团队建设”一项,其公益基金转款暂停时间,便达26天。如果加上其他原因,其暂停转款总时长,达36天。
上级基金会介入调查
“9958大家庭”,系儿慈会9958救助中心工作群,总成员266人,包括9958救助中心全部18位工作人员,及身在全国各地的248位志愿者。他们组成的公益网络,承担着国内各地的儿童紧急救助项目。
记者获取的截图显示,9月5日中午12点29分,有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发布了一张身穿长裙的照片,并配文称,身上所穿的衣服,为“9958江南团建服装”。另有知情人士称,9月13日至23日期间,救助中心十多位成员在苏州、杭州等地进行团队建设,所花不菲。
在9958救助中心负责人王昱看来,所谓“团建”系总称,包含了团队拓展活动,出访活动等,“大家利用自己的一个假期,休息一下。”
据此,新京报记者联系了9958救助中心的上级部门中华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其办公室工作人员魏忠称,基金会每年会组织各部门成员进行两次团建,而考虑到9958救助中心从事的是紧急救助,工作压力比较大,因此每年项目成员另有两次团队建设机会。他表示,基金会将介入了解情况,对9958救助中心团建期间暂停捐款一事进行调查。
追问1
频繁团建是否会耽误患儿救助?
留守值班人员并未正常到岗;有患儿家长称转款被延期两周
昨日下午,有患儿家属向新京报记者称,其本应于9月13日向医院转款,在向救助中心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告诉他团队成员“出差”,暂时不能转款,直至9月26日才转款完毕,险些耽误治疗。
而9月13日至26日,正是9958救助中心距今最近一次,因团建而暂停转款的时间区间。
如此频繁地进行团建,如何保证救助工作正常进行,又如何避免耽误患儿救助?9958救助中心负责人王昱表示,最近的4次团建中,有两次系儿慈会统一组织,基金会财务人员也参与,因此救助中心无法进行转账,剩余两次由9958救助中心自行组织的团建,不仅留下了两名值班人员,还会提前与接受救助的家长联系。“会提前跟家长做沟通,着急的我们现在就给你转,或者我们有谁谁谁在,可以联系转。”
对此,有知情人士称,其所称两名“值班人员”中,包括1名财务人员,而在团建期间,两人以“事假”等理由,并未正常到岗,使得工作陷于停滞。
新京报记者尝试据此联系王昱,其当即进行否认后,未再正面回应。而儿慈会工作人员魏忠则称,将在了解情况后,再行进一步解释。
追问2
公益组织所获捐助款该如何使用?
法律规定慈善组织应“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
关于团建费用来源,儿慈会与9958救助中心的说法并不一致。中华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传播部一名工作人员称,这部分费用来自捐助款理财产生的收益。而王昱则告诉新京报记者,在项目接受捐助中,有部分被捐助人指定为“运营费”,工作人员团队建设所产生的费用,主要由“运营费”承担。“捐进来的钱是有指定的,指向是给运营费的,还是给某一个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进行投资的,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按此规定,如果这部分经费确实系理财所得,则应当归类为“投资收益”,而慈善组织成员的团建花费,本身难以证明系“慈善目的”。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对于行政管理费用,慈善法第六十条明确提出,慈善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王昱称,成立至今,9958救助中心募款总额达2亿元,其中已捐助总额超1.5亿。当被问及能否使用捐助款开展团建活动时,她反问,“我们那么大个平台救助那么多小孩,不允许有团建是吧?”
新京报记者 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