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11:57:50
首页 国际 港澳台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一带一路
当前位置:首页 > 各地报道

南京颁布13条意见稳定房价 价格将被指导并申报备案
文章来源: 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7 10:36    点击量:275    

  继开启限购之后,南京市政府9月26日再度颁布13条意见,稳定住房价格。

  《意见》显示,对房价过快上涨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符合销售条件的,价格主管部门积极主动指导开发企业进行价格申报备案,经备案后的同期房源申报价格不再调整。对具备上市条件的项目经督促仍未及时上市的,建设、国土部门将其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在房屋销售前不得参与土地公开竞买。

  同时,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应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及时对外销售。开发企业领取预售许可证后不销售的,价格主管部门不接受上调价格的申报。

  南京市政府还要求,在今后的土地出让合同中,除明确开竣工时间外,还需明确所建商品住宅的上市时间和规模。未按合同开工上市的,将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罚。

  9月25日,南京市宣布从26日起在南京主城范围内实施住房限购,据南京当地媒体报道,25日当天,南京的新房认购量超过了1500套,是平时周末高峰的2倍左右。(记者 陈禹铭)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