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02:23:25
首页 国际 港澳台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一带一路
当前位置:首页 > 港澳

内地与澳门将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文章来源:环球聚焦传媒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29 14:10    点击量:346    

  新华网澳门11月28日电(记者 刘畅)《〈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28日在澳门签署,标志着内地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澳门特别行政区代理行政长官、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和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共同签署了《协议》。

  根据《协议》,自明年6月1日起,内地将对澳门开放153个服务贸易部门,占世贸组织服务贸易分类标准的95.6%。按照世贸组织标准,已达致两地服务贸易自由化,完成了国家提出的“十二五”规划末期实现内地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

  该协议是2014年广东省“先行先试”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成果的延伸。据了解,在28日签署的《协议》中,实行国民待遇的服务领域有62个,其中新开放服务领域有4个,包括兽医服务、客运服务、公路运输的支持服务及体育服务。澳门服务提供者可通过商业存在的形式进入内地市场,享受与内地企业同样的市场准入条件,有利澳门企业拓展内地市场,促进经济多元发展。

  《协议》以负面清单保留的限制性措施较“广东协议”减少12项至120项。当中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的有28项,包括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建筑专业服务、兽医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保险服务、银行服务、社会服务及货运代理服务等。

  《协议》中内地对澳门在跨境服务、电信及文化领域继续以正面清单方式新增开放措施20项。

  根据《协议》,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按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要求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协议》在原来已开放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新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包括:贸易代理;食品、饮料批发;一般旅馆;其他住宿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以及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累计容许澳门可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务达到136个。

  《协议》引入最惠待遇条款,明确内地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若优于《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亦会延伸至澳门,保证澳门通过协议继续享受内地最优惠的开放措施。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3年签署,自2004年全面实施。此后,双方通过签订多份补充协议,进一步加强内地与澳门的经贸关系,为今天两地实现全面服务贸易自由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在服务贸易方面,截至今年10月31日,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共向准备进军内地市场的澳门企业发出了591张“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截至今年6月底,澳门居民在内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1141户。

  “个人游”政策至今已扩展至内地49个城市,至2015年10月,累计有7877万人次的内地旅客以“个人游”方式到访过澳门,带动了澳门整体经济和各行各业的发展。

  在专业资格考试方面,目前澳门共有2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3人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234人成功考取国家医师资格证书。

  货物贸易方面,2004年澳门进口内地可享受零关税的产品有273项。自2006年起所有澳门原产的货物,经订定原产地标准后,全部可以享受零关税待遇进口内地。2015年首10个月,以零关税方式进入内地巿场的货物总出口金额约为7637万澳门元,与2004年《安排》落实第一年相比增长达53倍。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