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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快递两次无人签收 第三次投递可额外收费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31 09:14    点击量:353    

  快递员送了两次快件都没有人签收,第三次投递的时候,收件人就要另外付费了。记者7月29日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查通过《南京市邮政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现在南京的很多小区和写字楼里面都已经配建了智能快件箱,给大家收取快递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对于这样的新生事物,南京市邮政条例提出,新建、改建、扩建城镇居民住宅区,建设单位应当配套设置快件服务用房,或者是智能快件箱等智能服务设备。

  条例规定,寄件人交寄邮件、快件的时候,要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交寄的物品,配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验视。

  值得关注的是,这个条例对于投递费用有了明确的规定,即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员原因,两次或者两次以上没有成功收件的,但是投递人仍然需要投递的,经营快递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是应当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这就意味着快递投递两次未取,第三次可能要被收费。

  江苏省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处副处长贾晓红表示,信件或邮政基本服务是不收取费用的,但快递业是市场化运作,要遵循市场规律,劳动力成本可能增加,收取一定的费用还是合法的。

  此前快递公司暴力分拣包裹的视频频频曝光,也引发了对于快递运输过程监管的热议,这次的条例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履行六项安全管理职责。其中包括在邮件、快件营业场所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同时不得露天堆放和分拣,不得以抛扔、踩踏等危害快件安全的方式分拣。造成邮件、快件丢失损毁的或者内件短少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据央广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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