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各级各类学校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发布时间:2016-05-03 10:43
本报讯(记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出台《关于普遍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计划到今年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每所学校均聘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为依法治教出谋划策、提供服务,并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培训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等。
河北规定,高校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也可以聘请校内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兼职担任,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建立法律专家咨询小组、法律顾问室等机构。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幼儿园可结合本校实际,选择不同的法律顾问聘任方式。办学规模较大、法律服务需求较强的学校,可按照合理配置原则自主选聘法律顾问;办学规模不大、法律事务需求不多的学校,可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若干优秀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统一聘请、统一管理、统一为辖区内学校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中国教育报》2016年5月2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