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下发通知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发布时间:2016-05-03 10:41
秦皇岛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本报讯(记者 周洪松)河北省秦皇岛市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对中小学教师补课适用范围、有偿补课的认定、亲友子女无偿课外辅导补习、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等进行明确规定。
秦皇岛要求,在职教师确需给亲友子女进行无偿课外辅导、补习的,要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与备案,并进行公示,否则按照有偿补课行为处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要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当年年度师德考核和专业技术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暂缓注册教师资格。对于情节较重者,给予降低专业技术等级、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等处理。
同时,开展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秦皇岛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要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途径,切实查处一批“典型”,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中国教育报》2016年5月3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