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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校园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出台 普通中小学校须开健康教育课
发布时间:2021-02-20 15:22

  2月1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校园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出台。体系明确了学校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指标等体系要求。中小学教室宿舍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3次。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医务室或者卫生室。

  力争“十四五”全省

  各级各类学校基本达到要求

  管理体系由学校公共卫生管理、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厕所卫生管理3个一级指标,健康教育、校医院(医务室)和校医配备、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学校生活和饮用水管理、厕所设置管理、厕所保洁作业要求8个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构成。

  明确我省各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通过对照管理体系,实现学校卫生设施配备到位,人员队伍充实到位,卫生健康教育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学生卫生习惯明显养成,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有利于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健康第一”理念深入人心。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基本达到体系各项要求。

  开足开齐体育课程

  小学初中每周4节

  根据要求,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时要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校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保证任课教师和课时,中小学每学期6-7课时。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讲座。开展预防艾滋病专题健康教育。高中学段4课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艾滋病专题讲座或教学课时平均每年不少于2课时。

  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小学、初中每周4节,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周3节;本科高等学校一至二年级开设不少于144课时必修课;三年级以上和研究生开设选修课;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开设不少于108课时必修课。同时明确,大中专院校设置校医院或门诊部;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医务室或者卫生室。

  学校指定专人做好学生晨检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

  要求学校建立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指定专人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和对患病学生跟踪随访。加强视力健康管理,改善用眼环境,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对新冠肺炎疫情制定完善学校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等。

  在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管理方面,规定学校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定点存放,日产日清,定期对垃圾存放点开展药物消杀。

  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加强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3次。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米长盥洗槽,并配有洗手液、肥皂等。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全面掌握“七步洗手法”和正确的健康生活方式,做到饭前便后洗手。

  中小学禁止

  凉菜等冷食制作和销售

  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要求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上岗人员持有效健康证。食品原材料采购渠道可追溯,索证索票规范、齐全。不饲养、宰杀畜禽等动物,不采购、使用野生动物,不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采购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中小学禁止生冷、冷荤、凉菜等冷食制作和销售。

  配足清扫保洁人员

  基本做到随脏随扫、跟踪保洁

  在学校厕所设置管理方面,中小学新建教学楼每层设厕所,女生13人一蹲位,男生40人一蹲位。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清扫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应达到清洁卫生、整洁有序,基本做到随脏随扫、跟踪保洁。厕所消毒工作常规每周进行2次以上,在蚊蝇孳生季节,加大消杀频次,定期喷洒消杀药剂,有效控制蚊蝇密度等。(记者 任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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